
国家卫健委发文推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要求到2022年底,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心理服务平台或依托校医等人员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50%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6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30%的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各地市设立或接入心理援助热线。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行动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具体行动:一是心理健康宣教行动。媒体、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对儿童青少年及家长、教师等开展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二是心理健康环境营造行动。实施“心理滋养1000天”行动,营造心理健康从娃娃抓起的社会环境。学校、村(居)委会、妇联、新闻出版、网信等部门营造促进心理健康的校园环境、社区环境、网络环境,倡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三是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学校实施倾听一刻钟、运动一小时“两个一”行动,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每年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四是心理健康关爱行动。学校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学生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对贫困、留守等学生重点关爱。五是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教师、家长、精神科医师、心理热线工作人员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六是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行动。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搭建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体系。
为确保上述六项具体行动有效落实,文件从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调、保障经费投入、加大科学研究、完善监测评估干预机制四方面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