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执行新规 体现法治进步

最高法近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规定在校学生成为被执行人不入失信名单,对过去超标查封、乱查封进行纠正,以及宽限时间避免被执行人向老赖转化。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

去年底,王思聪、罗永浩等公众人物相继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使法律概念中的执行一词广泛进入公众视野。在执行工作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同时,最高法也指出,当前执行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些许问题。如何在执行过程中确保善意和文明,也就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如今作为一种失信执行新规,上述意见的发布,无疑正是为此而来,其条条款款,不仅传递了失信执行的善意和文明理念,也体现了法治精神和社会进步。

当然,善意文明、法治进步不等于对老赖法外开恩,老赖们对此也不应抱有幻想。诚如最高法所强调,当前,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仍是执行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依然是执行工作的主线。因此明智的做法还是,诚信做人,尽量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更不要成为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