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旅游法治论坛在杭州举办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冯珊) 近日,浙江省法学会文化和旅游法学研究会在杭州举办长三角旅游法治论坛,深入研讨在线旅游监管及旅游合同相关问题,共谋长三角区域旅游发展法治保障之良策,探索长三角旅游法治一体化机制构建。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武鹰在论坛上指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对于如何更好发挥法治对区域旅游融合发展的规划、规范、保障和引领作用,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浙江省法学会文化和旅游法学研究会会长方立新表示,此次论坛也是研究会工作的一个全新尝试,旨在通过搭建平台,凝聚利益相关方,进行思想碰撞和经验交流,为旅游区域整合和行业健康发展贡献良策。

据介绍,今年是在线旅游20年,在线旅游的产生和发展也出现了诸如“不合理低价游”“大数据杀熟”“虚假预订”等不规范不合法的问题。国内目前对在线旅游平台的诸多新业务缺乏相应管理规定。两个月前,文化和旅游部专门发布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全国征求意见,引发了广泛社会关注。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执法指导监督处处长王华认为,长三角旅游一体化是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域整合的背景下,旅游市场的规范运行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旅游执法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尤其是对在线旅游的监管问题,已经成为当下全社会比较关注的旅游治理难题。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长三角在线旅游协同监管”主题,通过圆桌沙龙形式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以携程、驴妈妈、美团、飞猪为代表的在线旅游企业认为,相比监管而言,在线旅游更需要的是促进,很多在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其实并非单纯的平台问题,同时平台在落实监管责任时也存在着很多难题。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则表示,对在线旅游市场进行规范是大势所趋,但因为互联网的特性,更要考虑区域协同的问题,同时规制的方法也应当更具可操作性,否则将会面临执法难的困境。部分学者则认为,首先要厘清在线旅游平台到底产生了哪些问题,哪些问题可以通过法律规制手段来解决;其次是明确平台的责任边界,既不过分忽视平台自身的问题,也要平衡平台的利益。

专家学者们还就在线旅游平台法律规制问题、民法典编撰下的旅游合同问题等进行了专题研讨,并对《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来自长三角地区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高校以及旅游企业等单位的专家代表10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