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一周年 北京法院共8135名 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通讯员王元义) 近日,北京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一年多来,北京市人民陪审员总数达8135名。
据北京高院政治部主任孙玲玲介绍,《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北京法院积极配合北京市司法局依法选任首批人民陪审员4301名,其中通过“海选”方式选任3578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723名。目前,全市人民陪审员总数达8135名,是员额法官的3.1倍,更多的普通老百姓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其广泛性和代表性显著增强。
据了解,北京法院健全定案机制,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审理,新法施行以来,全市法院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21件。同时,通过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健全随机抽取机制,规定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量上限,探索确定数量下限,从根本上解决“陪审专业户”和“挂名陪审员”的现象,确保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另外,进一步健全参审工作机制,对庭前阅卷、法官指引、庭后合议等程序进行细化,探索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规则,创设事实问题清单样式,努力实现从注重陪审“数量”向追求陪审“质量”转变。
发布会上,北京高院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办法(试行)》。《参审办法》共分为5章23条,对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参审方式、参审规则、参审服务保障等方面作了细化规定。为调动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北京高院专门制作了教育培训片,围绕“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参审案件范围”“参审的基本程序和规则”“司法礼仪和行为规范”“履职保障”等5个方面,详细介绍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需要注意和掌握的重点内容,帮助人民陪审员进一步认识和理解《人民陪审员法》的核心要义。
据了解,《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以来,北京市法院积极适用陪审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审结了一批疑难复杂、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及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此外,为更好地展示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的良好效果,北京高院从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中精选出“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