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严把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三关”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以下简称网络教育)高校办学、招生管理、教学管理、毕业管理等方面作出要求。
《通知》指出,网络教育快速发展,在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服务高等教育大众化,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高校办学定位不清,招生管理粗放,教学管理制度不健全,出口把关不严,对学习中心监管乏力等,严重影响了网络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通知》要求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要严把入口、过程及出口三关,加强招生管理工作,规范人才培养环节,做好毕业管理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各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规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根据高校自身办学定位、发展规划、条件能力,合理确定网络教育招生规模。网络教育学生数将按国家规定计入各高校折合在校生规模,作为测算学校办学条件的基础数据之一。要求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通过个人、中介机构及培训机构代理招生和收费。招生宣传上,禁止发布模糊、虚假、违规招生信息误导学生。
在教学管理过程中,《通知》规定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要完善教学全程管理,严格落实各教学管理环节,改进教学模式和方法,推进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保持适当比例的面授教学。科学制定学生考核与评价体系。严格学习过程考核,不得组织“清考”。
同时,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专业和课程设置、招生录取、考试命题和评阅、论文答辩、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等办学职责和权力。高校在校本部所在省(区、市)以外设置校外学习中心,要向学习中心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信息报备并接受监管。
《通知》还要求,要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严格实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制度,严查论文(设计)的买卖、代写、造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确保学生独立完成有质量的毕业论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