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举办“模式化解医患矛盾纠纷”研讨会

本报讯(陕研) 近日,由西北大学法学院、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和陕西省法学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研究会主办的“‘调解+保险’模式化解医患矛盾纠纷的探讨”学术研讨会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举办。来自西北大学、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安康医院、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和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学者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西北大学副教授张曼主持研讨会。

西北大学法学院卞辉副教授作了“‘调解+保险’模式化解医患矛盾纠纷的探讨”的主题报告。卞辉详细介绍了调保新模式的内涵和基本做法,即以建立专业的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统保为基础,通过由医学、法律和保险等专家组成的医疗责任评鉴会,合议对医疗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和定赔”,设计与纠纷调解相配套的保险保障和理赔程序,建立风险防范和争议解决体系,减轻政、医、患、保各方压力,节约各方资源。因现阶段调保模式尚存在多种问题,卞辉副教授也从加强“调解+保险”模式的法律保障、提升医疗行业的保险意识、优化医疗责任保险和加强对各方主体监督4个方面提出了优化建议。

主题报告过后,与会人员就“‘调解+保险’模式化解医患矛盾纠纷”主题报告进行了探讨。

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西北大学副教授刘建仓,西北大学副教授王钢和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刘骥作为与谈人,围绕本次研讨会的主题分别从理论与实务两方面进行了点评。

此外,西安市安康医院朱建彪副院长、西安市第四医院医调办孟凡钦主任和乳腺外科尚进主任、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小青律师以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管理部总监马明也分别从医院、律师和保险公司的不同视角就医患矛盾纠纷中的调解和保险相关问题分享了各自的观点。

此次“‘调解+保险’模式化解医患矛盾纠纷的探讨”学术研讨会贴合实际、交流热烈,将对之后医患矛盾纠纷的解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