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时代调解高峰论坛在湘潭举行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日前,“新时代调解高峰论坛”在湖南省湘潭市举行。论坛由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湘潭大学基地、人民调解杂志社主办。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法院、调解组织等实务界人士,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理论界专家学者共150余人参加了论坛。《中国调解研究文丛》首发式同时举行。
论坛分主旨演讲和分论坛两个阶段。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人民大学、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华南农业大学有关专家分别就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观念和体制创新、中国调解制度的现代化转向、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构建、多元调解机遇与挑战及实践中的探索与思考、调解前置程序的实践与完善、全球背景与中国视角下的《新加坡调解公约》等作了主旨演讲。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巡视员李仕春认为,新时代对调解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建科学的调解与诉讼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另一方面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这就要大力发展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建构科学合理的调解体系需要加强社会调解,发展规范化的社会调解组织,把大量行业性、专业性强的案件交给行业、专业的调解人员。
中国人民大学汤维建教授认为,传统调解制度存在明显的局限性,难以适应我国社会治理的需求,并制约了向现代调解制度转型的步伐。现代调解制度具有以下指标性特征:当事人的自治性和主导性,调解程序的本位性和公正性,调解主体的协同性和参与性,调解功能的复合性和前瞻性,调解过程的开放性和社会性,调解机制的一体性和协调性。应当尽快制定《统一调解法》,形成调解指导案例,对各类调解进行规范和指导。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解处副处长熊飞认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应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衔接联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共同塑造调解良好形象。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一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顶层设计。二要促进多元调解,实现有序发展。三要建立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探索建立区域性调解中心,作为推动三调联动的工作平台。
分论坛围绕“诉源治理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法院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与商业调解”三个专题进行交流研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副教授齐蕴博、上海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赖咸森等24位获奖代表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