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宣传进校园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马蓉) 近日,为了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再次进入石嘴山市第六小学、第七小学、隆湖二站小学、第十七中学开展校园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法治宣讲活动从扫黑除恶与平安校园建设的关系阐释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活动中,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贾半半围绕该院今年办理的王某某、周某某等人犯寻衅滋事罪等典型涉恶案件,以及湖南侦破的一起被害人有14岁的未成年人的套路贷涉黑恶犯罪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并结合未成年学生自身特点,将危害校园安全的涉黑恶犯罪行为总结为三类:滋扰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在校园内或者针对学生进行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犯罪行为;伙同在校学生、校外人员拉帮结派,实施校园欺凌以及强迫、威胁、恐吓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案例真实鲜活,总结贴切到位,学生们踊跃参与,从发生在自己以及身边的事件分享了心得体会。

法治宣传千万遍,其目的终究要回归到预防犯罪。宣讲的检察官要求学生们提高警惕意识,远离以上三类违法犯罪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一要不做校园欺凌的事情,不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以防被拉拢、利用、胁迫、煽动、欺骗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绝不助纣为虐;二要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学法用法意识,如果遇到危害校园和自身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家长、老师,并向警察举报求助,绝不纵容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