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院 副检察长出庭 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本报讯(记者张君) 近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智慧受该院指派,依法出席赵某某故意杀人上诉一案二审法庭,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葛庆龙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赵智慧深入贯彻亲历办案原则,受案后,认真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拟定了详细的提讯提纲,严格按照死刑案件证据标准提讯上诉人,细致审查每一份证据,参与制作出庭预案、出庭意见书、答辩提纲等,做到全流程办理案件。在发现上诉人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线索后,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从山东等地调取新证据18份,确保准确认定上诉人的量刑情节,审慎适用法律。在庭审中,赵智慧针对“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具有杀人故意”等争议焦点,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法理阐释,有力驳斥辩护意见,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此外,赵智慧主动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庭审前后对被害人家属讲解当前死刑政策,耐心释法说理,积极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促进民事和解,努力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河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带头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司法为民,把办案过程变成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引领员额检察官更新办案理念,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