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就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1213日,司法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113日。

据了解,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在当前发展中还面临许多突出困难和问题,如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不足;文化的传统业态、服务形态等均面临严峻挑战;文化企业发展面临困难等,需要通过立法从法律层面加以解决。因此,草案起草过程中,坚持把立法重心放在促进上,本着抓住主要问题、解决主要矛盾的思路确定法律框架和主要内容。

草案送审稿共设9章、75条,包括总则、创作生产、文化企业、文化市场、人才保障、科技支撑、金融财税扶持、法律责任、附则。在篇章结构设计上,草案起草工作小组紧紧抓住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聚焦促进什么”“怎么促进两个核心问题,确定在创作生产、文化企业、文化市场等3个关键环节发力,在人才、科技、金融财税等方面予以扶持保障。

草案送审稿第二条对文化产业定义和范围的界定主要依据为国家统计局修订印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包括以文化为核心内容而进行的创作、生产、传播、展示文化产品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活动以及相关辅助活动。

草案送审稿加强了创作生产部分,对鼓励创作、创作便利、促进文旅融合、质量管理等制度设计进行了调整完善,着力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草案送审稿着力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引导,将保障国家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作为贯穿于该法的红线,并在内容、技术、投资等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