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中国环境法治健全完善添力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成立20年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今年已经有“20岁”了。
2019年11月,王灿发和他的团队精心组织了一场名为“环境公益诉讼与气候变化应对研讨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20周年圆桌会”的研讨会,既是召集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环保局工作人员、环境法律学者、环境NGO、关注环境保护议题的基金会代表共同探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和气候变化应对的议题,又借由此机会“为中心的20岁生日庆生”。
1999年11月,随着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热线的开通,经中国政法大学批准,司法部备案,又被称为“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民间环境保护团体正式走入大众的视野。
20年来,中心秉持“通过帮助污染受害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环境法的执行和遵守”的宗旨,紧密结合中国环境法治的实践,从事环境法学研究,并以研究推动环境法治实践,将中心发展成了环境法教师教学和研究案例来源的重要渠道、学生学习和实践的基地、对外合作和与污染受害者联系的窗口、国家环境立法和环境司法解释论证和实践验证的平台、环境法官和环境律师培养的摇篮、环境NGO法律应用和公益诉讼能力建设提高的助推器和参与支持环境公益诉讼最多的单位。
无偿为受害者提供支持
1999年11月1日,中心开通了全国第一个民间环境法律帮助热线——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热线(01062267459),20年来,热线已经为全国的污染受害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4218人次。除了这条热线,中心还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提供法律咨询。
王灿发介绍说,中心聚集了一批有环境法专业知识、有奉献精神的专家学者和律师。“他们以无私奉献的方式向污染受害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代理环境案件。”对于重大的、典型的或者当事人特别贫穷的环境维权案件,中心还为其支付诉讼费、鉴定费等。
到目前为止,中心已经支持了近800起污染受害者的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2001年代理的江苏石梁河水库污染案,帮助97位农民获得了560万元的赔偿,这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跨流域污染事件的成功范例;2002年代理的福建南屏1721人诉某化工厂环境污染侵权案,为受害者争得了赔偿,使工厂减少了污染,该案被评为200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一;2015年办理的“儿童血铅第一案”历时3年,终获赔偿;2017年支持自然之友诉山东金岭化工厂大气污染公益诉讼入选最高法院十大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18年代理朱启建等591人诉广西柳州中成化工厂、广西柳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案,为当地污染受害者维护了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中心作为支持起诉单位,同时也派出律师代理了我国新环保法生效后的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福建南平生态破坏公益诉讼案,该案入选2015年十大公益诉讼和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王灿发说,通过这些公益性的环境法律服务,让污染受害者的环境权益得以维护,有的停止了污染,有的得到了赔偿,有的通过法院判决让行政机关履行了法定职责,“环境法的规定真正得到了执行和遵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环境法治追求。”
为环境法治发展建言献策
王灿发认为,中心的工作如果仅仅停留在帮助污染受害者维护环境权益方面,其作用还是有限的。“为了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把一部分力量用在了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方面。”
针对环境案件收集证据难、起诉难、审理判决难、胜诉难、胜诉后执行难等问题,中心推动在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增加了有利于污染受害者诉讼的条款,并为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司法解释(建议草案),其中的许多内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采纳。
为了通过刑事制裁手段加大环境违法成本,中心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环保部专门召开了惩治环境犯罪的研讨会,最后由两高出台了关于惩治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加大了环境刑事惩罚的力度。
除此之外,中心还参与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煤炭法》《石油管道安全保护法》(草案)、《石油天然气法》(草案)、《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等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和提供立法建议,部分意见被有关部门采纳。
为了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中心多年前就举办研讨会研究这一问题,并在《民事诉讼法》和《环境保护法》的修订中积极参与呼吁和论证。法律颁布后,又积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的起草,提出的一些有利于环保社会组织开展公益诉讼的建议被采纳,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和研究室的感谢信。
为了促进环境司法的专门化,中心也召开研讨会,探讨设立环境法庭的问题,现在环境法庭在全国的普遍设立成为现实。
“我们之所以能够站在环境法研究的前沿,是因为我们中心接触了太多实践中产生和发现的问题,促使我们要不断地研究和呼吁解决新问题。从而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王灿发说。
培养环境律师
和法官的“黄埔军校”
在王灿发和中心团队同事们看来,为了从更大范围和更高层面来推动环境法治,就需要培养更多的环境法专业人才,让更多的律师和法官去关注环境案件的处理。
为此,针对20年前绝大多数律师和法官未受过环境法的专门训练,环境法专业知识缺乏而环境法专业的学习又不可能短时间让人们重视起来的现状,从2001年开始,中心连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律师、法官环境法律实务的公益培训,后来又将环保执法人员、检察官、环保社会组织成员纳入公益培训范围,不仅不交学费,而且管吃、管住,甚至有的还提供交通费。
在业内,这一公益培训被称为打造环境律师和环境法官的“黄埔军校”。与此同时,中心还通过“环境公益见习律师项目”培养了专业的环境律师,在中心工作两年后,现在都成为各地有名的环境律师,有的甚至还成立了自己的环保社会组织。另外,中心还成为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诊所教育基地,已经成功培养30期诊所学生,总人数超过800人。这些学生全程参与环境案件的办理,不仅锻炼了实践能力,而且培养了社会公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