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石嘴山大武口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查处售卖过期食品行为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孙艳阳) 近日,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与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会签的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方案,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制售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公益诉讼重点监督问题,在大武口区城乡接合部、校园及周边开展公益调查,针对隆湖一站、煤机一厂等地部分个体工商户售卖过期食品的违法情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行政机关均回复采纳。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及的7家个体工商户逐一进行执法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4家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下一步,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经营店的安全监督管理;对于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将一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今后,该院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将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