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带货背后 需警惕法律责任

    近来,网红带货这一现象引发关注。直播行业乱象丛生,网红带货背后是否存在隐患或者法律风险?专家指出,堵不如疏,应该通过后续制度使其发展更加规范。

     

  29岁的刘晓红是李佳琦的铁粉之一,她在李佳琦的直播间里买了各种品牌的16管口红,尽管知道自己用不了这么多,每当她观看直播间里李佳琦说哦,我的妈呀!太好看了吧!买它!,刘晓红就想下单再买。11”期间刘晓红从淘宝直播间买了11件货物,花费2147元。

  据阿里副总裁钟天华透露,11”李佳琦直播销售额超过10亿元,而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淘宝直播平台带货超千亿。明星、网红们通过直播平台售卖货物已经是一种常态。有的网红主播四处搜罗、囤积超低价商品,只卖自己店铺里的货;甚至有些明星网红们已经不满足替别的品牌卖货,开始自创品牌、自产自销。

  不论是售卖他人货物或者自创品牌销售,在这个过程中,网红们面对的都是广大消费者,赚取高额提成的同时是不是也要考虑对消费者负责,售卖是否存在隐患或者法律风险?网红带货这一现象引发关注。

直播带货 乱象丛生

  前些天李佳琦卖不粘锅的直播场面一度十分尴尬。直播视频显示其助理欲将粘在锅底的鸡蛋翻面却失败了。随后,李佳琦拿起锅铲试图救场并向粉丝解释:它是不会粘的,而且不会糊。但鸡蛋液仍然牢牢糊在锅底。

  “11”刚刚结束,李佳琦被指虚假宣传就登上了微博热搜榜,起因是11”期间李佳琦直播间推荐的阳澄湖大闸蟹并非产自阳澄湖,引得买家纷纷吐槽。

  在直播推销中,一些因质量不过关,挤不进正规广告的三无产品,却堂而皇之成为效果惊艳、不为人知的小众产品。广告法规中不允许出现的最棒”“最高级等绝对化用语,在直播间更是不绝于耳。在网红直播中不仅翻车事件屡见不鲜,有的情况可能涉及违法或者犯罪。

  2014年,知名网红模特刘某,以靓丽的造型在直播间吸引了无数粉丝。刘某自恃网红效应,购买了搅拌机器、粉碎机等设备,利用百炎净、氯霉素作为原料,自行制作、销售祛痘美白万能膏,多名粉丝购买使用之后,面部出现不同程度的毁损。粉丝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公安机关随即将刘某逮捕,涉案金额近30万元。

  无独有偶,20163月至10月间,本山传媒的演员胖丫赵某等人通过直播、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纯中药减肥胶囊,称该减肥药为老中医独门配方、纯中药、无副作用。后经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的纯中药减肥胶囊应依法按假药论处。20181228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广告代言人还是广告经营者”?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事审判法官秦鹏博告诉记者,直播带货中,商家向网红主播支付服务费用,让主播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通过其影响力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服务。秦鹏博认为,网红带货的本质是一种商业广告活动,其中直播卖货的网红主播应符合《广告法》中对广告代言人的定义,即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秦鹏博说,广告代言人在《广告法》中的规定不得代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此外,广告代言人代理广告应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代理虚假广告应受到行政处罚,若代理虚假广告对消费者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东南大学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研究员陈鹏则认为,网红主播在进行直播带货时,其身份应当被认定为广告经营者,而非广告代言人。

  陈鹏认为,网络主播在直播平台直播时所有直播内容由该主播控制和产生,其更符合广告经营者身份。传统上的广告代言人在进行广告代言时,只是将自己的商业形象租售给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其对广告的产生与否并不产生支配作用。因此,当主播在自己能够掌控的直播间直播并在直播时进行商业推广,其身份应当被认定为广告经营者。此外,名气较大的主播或网红,其通常已具备了较大粉丝量,故常会成立公司或工作室,并通过公司去承接商业推广活动。直播主播可以理解为公司名下员工,而公司作为广告经营者,对广告的制作也是通过其名下员工即主播去完成的。倘若此时主播故意进行虚假宣传,并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很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

  网红主播如果不仅仅带货,而是自产自销型和囤货自销型,其身份定位也发生了变化,成为生产者及销售者,对此,秦鹏博认为,主播们除了应当遵守《广告法》对于广告代言人的规定外,还要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关于生产者、销售者的有关规定,主要是安全保障义务和告知义务。

  秦鹏博说:因为这些类型的带货主播们,一旦带货翻车,就要承担更多的民事赔偿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更有甚者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主播应慎重对待法律责任

  据《2019年淘宝直播生态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18年加入淘宝直播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180%,带货超千亿元,同比增速近400%,每月带货规模超过100万元的直播间超过400个。有业内人士透露,影响力大的网红佣金可高达销售额的20%。而产品要想在顶流(顶级流量)网红的直播间露脸百十秒,单是入场费动辄就达数十万元。

  可见网络直播对销售的作用巨大,与此同时,主播对产品的责任也要慎重对待。网红或明星带货,不应该一棒子打死,堵不如疏,应该通过后续制度让其发展更加规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对于网红而言,一定要是切身体验过,真正认为好的产品才做推荐,直播卖货只是一种形式,网红经济说到底是口碑经济、诚信经济,不能搞一锤子买卖,弄虚作假把粉丝当韭菜。

规范引导网红带货行为

  针对网络直播带货行业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陆续制定并出台规定,治理行业乱象,引导规范网红带货行为。

  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于20196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

  10月,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食药监局共同宣布,20199月至2020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并发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网红带货违法行动进行重拳出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指出,互联网销售新形式的不断出现,现场直播、网红代言等逐渐成为食品销售新模式。对正确使用网红途径做宣传是不反对的。但一些商家揣着赚一笔是一笔的思想,把价格定得虚高,却不太重视商品质量。甚至一些网红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事件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

  11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11”期间加强规范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服务内容,节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节或镜头,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词,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与此同时,倡导让网络视听电商服务成为推介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的重要渠道,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助力产业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