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职人员谋取利益 构成招摇撞骗罪
□本社记者 李卓谦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的陈某一直有个“警察梦”,却没有机会实现。今年初,为了赚点钱偿还信用卡,顺道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他便萌生了假冒交警的想法。
他在网上购买了执勤警服、对讲机等设备,准备齐全后,于2019年1月5日在开发区多处地点,身穿制式执勤警服、反光背心,佩带对讲机、照相机等设备,假冒交警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对道路上的车辆非法进行指挥、拦停、检查等。
陈某这身“行头”还真骗到不少人,当了十几天“交警”,可谓是“过足了瘾”。但他却有贼心没贼胆,虽说当交警的目的是为了谋取钱财,但是真有人想给钱“平事”,他又不敢收。在假冒交警期间,只非法获利一盒将军牌香烟。
2019年1月18日,正在街头“值勤”的陈某被当场抓获。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陈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冒充人民警察身份实施招摇撞骗行为,虽未获得物质性利益,但是损害了国家机关形象、威信和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且陈某符合多次实施犯罪、冒充军警招摇撞骗,应该从重处罚。2019年8月16日,德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依法以招摇撞骗罪将陈某提起公诉。
什么是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279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司法解释,条款中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职位,或者某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用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职位的行为。本款规定的犯罪,行为人冒充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冒充的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招摇撞骗”,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假冒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到处炫耀,利用人们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骗取地位、荣誉、待遇以及玩弄女性等。
除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况之外,借军人名义到处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子弟兵的信任、爱戴进行欺骗活动,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这里规定的“军人”仅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现役军人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武警。如果行为人只是由于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好、威信高而冒充军人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并没有假借军人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不构成本罪,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等。
刑法第372条规定,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实招摇撞骗罪并不少见。假冒高招办主任,以帮助他人升学为幌子骗取学生家长前款的行为;冒充警察,声称可以替人“平事”而收取钱物的行为;冒充税务局工作人员,以收取培训费或上门收缴税务钱款的行为都构成招摇撞骗罪。
冒充军队干部以招兵为名,到处向希望参军的青年或其亲属骗取财物、冒充军人骗取他人“爱情”、冒充军人骗取得到军人待遇等行为可以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与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
有所区别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姚志明律师认为,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
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行为特征不同。首先是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分,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其次是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再者是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最后,是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也有区别。
首先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其次是侵犯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既包括钱财等物质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质性利益、后者的对象则仅限于钱财。第三是构成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只能是采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地位、职称的方法进行欺骗、后者则可以用任何方法进行诈骗。第四是犯罪数额不同。前者的成立不以诈骗财物数额较大为要件、后者则必须达到规定的数额才构成犯罪。第五是犯罪目的不同。前者行为人可以是追求物质性利益,也可以是追求非物质性利益,后者则仅限于非法占有物质性利益(公私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