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即墨区法院 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戴朋文 通讯员梁秀聪) 近年来,山东青岛即墨法院立足自身职能作用,找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从审判、执行各环节,刑事、民商事、行政各领域全方位入手,制定《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法治保障,即墨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审判工作中,该院对涉企商事案件、知产案件、执行案件等的审限做出严格规定,集中审判力量保障企业的经营发展,同时完善企业破产退出机制,将一些资不抵债、久执不绝的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程序,使其尽快退出市场,释放生产要素,推动市场资源的有效流通。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即墨法院将审判阵地前移,变“被动审判”为“主动服务”,在立案阶段设立了涉企案件立案“绿色通道”,针对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保全,实现“立审执”无缝衔接,提高司法服务效率。与区部分企业建立服务联络制度,班子成员主动担任法企“联络员”,深入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针对基层中小企业法律意识较薄弱的问题,即墨法院主动下沉司法服务,以“法官进社区”工作为抓手,定期安排法官到社区、乡镇提供法律服务,强化对基层行政人员的法律指导,引导基层行政人员妥善处理涉企矛盾,今年来该院协助基层解决涉企矛盾纠纷120余起,得到基层行政人员与乡镇企业的一致好评。
自从获批知识产权“三合一”管辖权以来,即墨法院便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同时对企业的创新成果依法支持、保护、引导,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审判“司法名片”,今年来已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5起,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为最大限度维护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即墨法院依靠区委领导,联合多部门形成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今年来该院以涉企执行案件为重点,开展“春雷”“夏雨”等多形式执行集中行动,多方式多渠道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企业的胜诉权益。同时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对处于初创时期、成果转化阶段的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走出困境。
除此之外,即墨法院以刑事审判为抓手,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惩处损害投资者利益、侵害投资者财产、危害投资者人身安全等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涉及企业的各类犯罪,切实保障企业的自主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