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法学会 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成立

本报讯(记者蔡斐) 近日,山西省法学会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太原召开,这是全国法学会系统首家省级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山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永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马俊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40余人参加会议。山西省委党校政治与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冯锦彩主持会议。

刘永生强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事关顶层设计落实落地,事关市域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研究会的成立,必将成为推动山西省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他希望广大专家学者能够围绕全省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关键性、根本性、战略性、长期性以及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研究,立足省情市情开展实践调研,加强与省委政法委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为推动山西省市域社会治理研究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贡献力量。

马俊在讲话中指出,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他强调,研究会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思想引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发挥独特优势,积极开展研究,着力提高统筹谋划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破解难题的能力,自觉服务全省工作大局;要锐意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从党的建设、工作机制建设、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真正把研究会建设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的思想库”“智囊团

新当选的会长孙兴玲教授做了表态发言。她表示,研究会将在山西省法学会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大力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积极开展与先进省份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广有益做法;不断完善研究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实现规范管理和顺畅运行。研究会将努力为各位同仁搭建平台、创造机遇,开创研究会工作新局面,为山西省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

大会表决通过了《山西省法学会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山西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孙兴玲当选为会长,冯锦彩、闫斌、邢振江、段丽为副会长,冯锦彩兼任秘书长。

山西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贺芳、二级调研员石拥军、副处长王文兵,省法学会一级调研员王晓瑾、研究部主任李芬、主任科员王馨雁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