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平:一位法律人的法治梦
在一些重大法治事件中,叶建平一度成为亲历者、参与者、见证者。“岁月沧桑,情怀依旧,不管是从事司法、立法还是其他工作,他都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怀抱梦想,勇往直前,永不停歇追求的脚步,希望他能不断实现自己的梦想。”一位法律同行给他这样的寄语。
他在一些重大法治事件中,一度成为亲历者、参与者、见证者,难得的是,他同时又是长期不懈的推动者、实践者,他就是温州市政协委员、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叶建平。
长期在法律实务部门工作的叶建平曾经是一名高级法官,曾担任过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将法律实务与理论研究结合,叶建平正在一步步地实现着他的法治梦。
权力为民 宪法宣誓梦
“令人心潮澎湃的大事件,何其有幸让我撞上了。”叶建平满怀喜悦地说。
他说的是关于宪法宣誓的故事。
2018年3月1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习近平同志进行了庄严隆重的宪法宣誓仪式。这是一个难忘的历史时刻,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举行宪法宣誓的国家主席就职仪式,既是面对宪法的宣誓,更是面对人民的宣誓,既是尊崇宪法的宣誓,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宣誓。
叶建平站在电视机前凝神观看,拍下了几个难忘的画面。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我国宪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叶建平有幸参与其中。2015年2月,他将自己撰写的《关于建立国家主席宣誓就职典章制度的议案》稿,交给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知联会会长黄作兴。当年全国两会期间,黄作兴将其修改为建议提交给全国人大。同年6月底,黄作兴电话告知叶建平,全国人大已有积极答复,并将此前《中国人大》杂志刊载其建议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图文截图发给他;7月1日,叶建平在单位食堂晚餐时,刚好电视里播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新闻,他不禁驻足观看,内心的激动与兴奋难以言表。
叶建平关注并主张宣誓就职制度有着近十年的历史。作为一个法律人,他梦想着祖国的法治建设蒸蒸日上。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法治国家必然是宪治国家,他笃信宪法宣誓能产生积极效应。
“宣誓能产生积极的行为效应、心理效应和社会效应。作为一种象征,既是记忆又是展望,既是压力又是动力,能够约束自己、激励他人、动员社会、预示未来。另外,从推进现代文明发展进程、进行政治教育和培养公民法律情感方面来说,其形式意义方面都远远大于实质意义。”叶建平说,“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完全有必要建立宪法宣誓的制度。”
如今,他欣慰地看到,宪法宣誓制度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后,叶建平在接受媒体采访以及撰写介绍文章时都表达了期待再实现一个梦想的心愿——希望把宪法宣誓的制度直接写入宪法。他继续收集资料,反复修改建议,撰写了《关于在宪法典中确立宪法宣誓制度的建议》并附参阅资料,提出在宪法典中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完善相关内容,甚至提出具体条文表达规范、具体条文顺序安排等细化建议。他将建议文章发给全国人大代表,发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同志。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他的又一个宪法梦想,实现了。
修正市场 破产解危梦
“令人惊心动魄的大事件,何其有幸让我遇上了。”叶建平满怀感慨地说。他讲的是关于在艰难环境下,推进破产工作的故事。
前有“温州模式”发出了市场经济的先声,后有企业破产模式修正完善市场机制。这是温州历史上最有标志性的事件,他有幸率先参与并有力推动了这一事件。
市场与法治密不可分,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的庞大体系中,破产法作为经济宪法,关系国运民生,具有止损化险、再造美丽的巨大功能。因此,“破产办理”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市场先发的温州,2011年爆发了以民间金融风波为标志的影响深远的债务危机,不少企业陷入困境。
叶建平从2000年开始,参与了其所在法院有破产案件以来所有重大破产案件的审理,尤其是2011年至2016年,着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其中的一些案件具有国内外影响,一些经验的探索具有复制的意义。如,他率全市之先审结了浙江星球包装有限公司重整案,受到了时任温州中院院长陶蛟龙的高度赞扬,称其为“敢吃螃蟹有担当的好干部”,号召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学习。在后来的破产审判工作中,时任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批示向他以及有关同志表示敬意。
鉴于破产审判普遍性存在案件少、经验缺、管理乱、问题多、处理难的情况,为进一步应对困境和改善工作,叶建平收集、整理了四大类破产审判问题100余个,在实践中不断分析研讨、探索解决之道,取得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经验,对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破产审判工作都带来了较好的积极效应。他分管的瓯海区法院民二庭也因此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的荣誉。
在2006年新企业破产法出台前后,他就在《今日中国论坛》《中国审判》《温州商报》等报刊上发表发挥破产制度功能促进发展以及用以破解执行难的文章,陆陆续续写了一些破产宣传文章以及相关的研究论文,对破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他关注破产制度建设,曾将撰写的相关建议文章交由温州市的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3件、建议多件。
叶建平还利用各种平台渠道,大力宣讲破产制度和破产文化,他还接受了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等媒体的多次采访,研究推进破产工作。与此同时,他走进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浙江高院等部门作破产法专题讲座和培训辅导。出版了1部破产法专著,完成了多项课题,发表了20多篇论文,参加了最高法院破产审判相关会议、国际破产协会中国研讨会、东亚破产和重组研讨会、破产重组实务研讨会暨供给侧改革法治论坛、中国破产法论坛,其中3篇破产法论文在全国性评比中获得一等奖。
在国家有关机关开始研究推进个人破产立法之际,叶建平汇编了30万字的《个人破产立法本土制度资源草编》。此外,他作为市政协委员,也向市政协提交了与破产相关的3个提案,有的列为重点提案、评为优秀提案。一系列建议、提案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受到了领导、专家、同行的好评,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地方立法 制度建设梦
“令人魂牵梦绕的大事件,何其有幸让我追上了。”叶建平满怀深情地说。他讲的是关于温州梦圆地方立法的故事。
地方立法是具有开创温州法治史上新纪元意义的大事件,他又有幸参与其中。
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设区的温州市获得了地方立法权。叶建平作为法律专业人才被引进到温州市人大从事地方立法工作,参与了温州地方立法筹备、承接和开局工作,其中承担制定了《温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法规案基础主办和执笔工作。
2016年1月13日,履行了全部程序的《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诞生。这是温州制定的历史上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同时这也是新获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中全浙江省最早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温州从1987年开始追梦地方立法经历了28年漫漫长路,温州梦圆地方立法受到了全国的关注,其立法质量也获得各方充分肯定。
“法是公正和善良的艺术。对于明确权责、规范行为的立法活动,是一项精心打造艺术品的工作。本人有幸成为第一批立法人中的一员。”叶建平欣慰地说。
记者了解到,他在制定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具体实践过程中,进行了体系化汇编立法资料、精细化展示立法信息、深层化助力立法决策和工序化形成电子档案等一些基础工作探索,炼成了立法工匠的“四把刷子”。这些地方立法的理念、思维、体例、结构、逻辑、方法、形式、程序也为以后的立法活动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叶建平参与制定、修改了7部地方性法规,参与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参与筹备了地方立法研究院、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专家库等工作及活动,还单独汇编完成了《中国立法权权源规范百年全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全览》。同时,又承办了法规首次修订工作,开展了首次立法后评估工作,参与筹备首次全市立法工作会议、首次立法工作推进会,首次编辑印发《立法工作手册》等工作。与此同时,叶建平还积极参与国家、省级立法活动。在工作中,他利用陪同全国、省人大立法人员立法调研活动之机不断学习,交流借鉴,也将一些研究论文交给他们作为参考,期间还为全国人大代表撰写议案、建议20多件,为促进国家的法治梦想绵尽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