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学界实务界研讨儿童 最大利益原则的探索与实践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联合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举办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探索与实践研讨会,深入探讨新时代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下少年司法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


据上海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介绍,上海法院作为中国大陆地区未成年人司法的发源地,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探索了一条有上海特点、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少年审判工作之路,积累了许多可复制、可借鉴的宝贵经验,未来要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高超的智慧、更长远的眼光,站在更高的起点上统筹规划,将改革进行到底。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指出,中国少年司法的发展过程是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良性互动的过程,相信这次研讨会为研究少年司法提供更多的实践素材,为少年司法实践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促进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

上海长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米振荣回顾了长宁法院少年法庭成立35年的发展历程和工作成效,上海长宁法院在1984年创立了我国大陆地区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法庭。米振荣向与会者发出共同推进少年司法体制机制完善再出发、助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再升级、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再优化的工作倡议。

会上发布了长宁法院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家事案件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新的时代背景下,未成年人案件呈现出新特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初现端倪,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数量与涉案人数均呈上升趋势;家事案件中,因“性格不合”而离婚的案件占到了离婚案件多数;因为“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涉“二孩”纠纷也呈上升趋势。白皮书指出,未成年人脱离父母监管,父母疏于教育或教育方式粗暴,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考量标准有待进一步斟酌,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听取不够充分,尤其是“二孩”家庭的抚养方式成为新的难题。

研讨会上,上海长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宓秀范作《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长宁探索和实践》主旨发言。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围绕“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与少年司法的改革趋势”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与少年司法的实践探索”两大主题进行了专题研讨。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徐建作研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