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本报讯(记者孙英哲) 10月9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这是全国首份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省级地方立法文件,在深入总结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最新成果的基础上,细化实化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检察改革举措,规范了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对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介绍,为进一步监督和支持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去年年底《决议》列入省人大2019年地方立法计划,省检察院与省人大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全程参与了立法调研、起草草案、征求意见等配合工作。通过省级地方立法,明确法律监督重点、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改善环境,是解决法律监督薄弱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面对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工作的转型发展问题,一方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部署要求,把准发展方向;另一方面敢于担当、大胆创新,瞄准解决困扰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瓶颈问题,健全完善法律监督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法律监督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选择5个市级检察院、6个基层检察院分别承担不同的攻关课题,进行改革探索和试点验证。截至今年6月,各试点单位向省检察院提交了制度成果,经过省检察院的进一步研究论证和修订完善,形成了法律监督案件工作规则和12个专项工作实施细则等新的制度规范体系,实施后有力提升了法律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升了法律监督的质量、效率,并得到最高检的充分肯定。
张振忠表示,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决议》,确保其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省检察院已经于10月8日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作出了专门安排。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决议》执行到位、发挥实效。一是抓好《决议》的学习宣传。大力加强检察系统内部的学习教育和培训辅导,举办全省检察系统法律监督业务培训班,进行集中学习、条文释义和工作指导,把《决议》的要求精准传达到全省各级检察人员,努力做到准确把握《决议》,正确实施《决议》。二是健全《决议》的配套制度。《决议》对规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工作中,将把法律监督案件工作规则以及12个专项工作实施细则等改革成果,作为落实《决议》的配套制度同步组织实施。三是深化《决议》的贯彻实施。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客观公正、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为引领,严格规范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切实增强监督质效,努力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服务。
《决议》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政法工作的坚强有力领导,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为规范法律监督工作、补强检察工作弱项短板、优化法律监督工作环境、增强法律监督刚性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