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力弘扬中华法文化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张晋藩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发生了震古烁今、翻天覆地的大变革、大发展,这一切都归功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所焕发的无比的创造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蓝图的展开,中华法文化的价值逐渐受到重视,在1986年8月为中央书记处讲授法制课时,第二讲就是中国法制史,其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两次法制讲座中,也都指定中国法制史作为讲座内容;2016年12月,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法治和德治进行集体学习,也由法制史学者担任主讲。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法治历史经验的借鉴问题,而且将中华法文化的传承上升到文化自信的高度。他在讲话中多次提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德法共治” “以良法求善治”等,为我们树立了如何总结法治历史经验从而为现实服务的一个范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中华法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如何激活中华法文化中的民主性因素,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要求的,也是从事中国法律史研究的一项光荣的历史任务。
党中央历来重视人才培养,新中国成立伊始,便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招收了近200名研究生,涉及理论、外交、财经、法律等各个方面。改革开放以后,为了适应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1983年,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培养高级的法学研究人才,第一届便招收了17个专业125名硕士研究生和3名博士研究生,这是前所未有的。这些优秀的法治人才,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中坚力量。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法治人才的培养规模不断增加,以2017年为例,全国高校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1万余人、法律硕士研究生1.8万余人,博士研究生1400余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视法治人才培养的同时,特别提出“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教育理念,并以此作为衡量法治人才基本素养的尺度。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对于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要立足中国的国情和历史,建设有底气、有自信的法学学科体系。我们在人才培养上既要做到“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也要不断完善法学学科体系,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经验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