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气后一怒之下辞职还能反悔吗?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王丹) 年轻的许先生在工作中受到上级主管的气,他选择了直面领导提出辞请。然而当公司真的同意他的请辞后,许先生又感到无比的后悔和委屈,而此时,公司的决定已无法挽回,于是许先生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公司诉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近日,法院判决并未支持许先生诉讼请求。
2019年3月,验货员许先生与主管王小姐一起去工厂验货。王小姐行动磨磨蹭蹭,不时抽烟休息,态度消极。许先生想着,不指望她了,还是自己好好干活吧。哪知王小姐在旁边对一些验货问题不懂装懂,不仅记错了设备的数据指标、误解了零件的作用,还对有缺陷的设备无动于衷,令许先生大为恼火。验货结束后,王小姐让许先生周末加个班,许先生不同意,王小姐则扬言开除许先生。
许先生怒起,当晚发微信给公司老板陈先生:“我和许小姐无法默契配合,实在是道不同,不相为谋。这样验货,白费了其他人的努力,公司前景再好,前途也堪忧。此番话是我离开公司的最后陈述。”陈先生随即回复:“好的,我会处理的,谢谢。”
次日,公司向许先生发送邮件表示“你所提出的离职,公司勉为同意”。不久便安排许先生处理离职交接事宜,到这时许先生开始后悔了,想到未来的茫茫求职路,许先生担心了起来,可公司决定已经做出不再更改,许先生便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公司诉至法院。
上海虹口法院经审理后,最终未支持许先生的诉讼请求。
当今的就业环境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劳动者若向用人单位明确提出辞职申请,且该申请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同意,那么劳动者的辞职行为便生效了。基于此,双方的劳动关系被合法解除。
(以上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