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召开

  本报讯(庞若斌) 近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广西、宁夏、新疆、西藏、内蒙古五个自治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承办,兴安盟和阿尔山市政法委、法学会协办的第六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内蒙古阿尔山市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李钢,内蒙古兴安盟委政法委原书记、盟法学会会长邵万荣,内蒙古阿尔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葛双鹏等出席论坛。内蒙古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辉主持开幕式。来自广西、宁夏等五区法学会领导、论文作者、专家学者以及自治区各盟市政法委、法学会有关负责人出席论坛。论坛还特邀了浙江、河南、湖北、陕西、深圳五省市法学会的专家学者共计150多人出席。

  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5届,成为民族地区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们开展法学研讨和学术交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汇集研究成果的智库平台。本届论坛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关问题研究为主题,设置了15个分论题。

  开幕式上,邵万荣指出,本届论坛主旨鲜明,意义深远,与会专家学者的研讨成果将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民族区域法治建设,加强各民族兄弟交流合作产生积极影响,兴安盟将以本次论坛为契机,充分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努力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法律法学工作者和保障民族团结的能力水平,为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安全稳定屏障,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作出新的贡献。

  李钢在开幕式上致辞并指出,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工作按照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统一要求,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四大任务、推进四大建设、营造四大环境,扎实有效开展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自治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全区政法战线和法学法律界同志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稳定、促发展、守公平,立足本地区实际,加强应用对策研究,为建设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贡献力量,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本次论坛共征集到法学研究论文356篇,评选出获奖论文59篇。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黄光华宣读了《关于表彰第六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与会嘉宾领导为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和获奖单位颁奖。

  在大会主旨报告环节,王辉作了题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主旨报告,报告对《细则》章节和条款中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全面介绍,为进一步推动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