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职业索赔”的神秘面纱

他们假借打假”“维权之名、通过恶意举报敲诈勒索商家牟利,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这就是所谓的职业索赔人。当前职业索赔群体已经逐渐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的特征。治理这种社会现象刻不容缓。

 

 

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假借打假”“维权的名义、通过恶意举报敲诈勒索商家牟利,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

这群人有一个专门的称号职业索赔人”——他们不针对假冒伪劣问题,而是寻找包装和宣传瑕疵甚至编造问题,以维权为名、举着正义的大旗,以投诉举报等手段来威胁商家进行敲诈勒索,肆意挥霍有限的行政资源、干扰商家正常经营、恶化营商环境。

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保护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和平台从业人员等权益,依法打击网络欺诈行为和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

为此,多地市场监管部门陆续推出遏制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的综合治理措施;各地法院对一批涉敲诈勒索的职业索赔案件宣判;知名打假人王海公开征集假打线索……严厉打击通过敲诈勒索牟利的职业索赔行为,维护社会经济运行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93日,由市场监管部门、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企业组成的代表共同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职业索赔行为专题研讨会。会议中,诸多专家学者纷纷表示,针对这一行为,有关机关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积极打击这一不良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中央两次发文

释出明确政策信号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近几年来,在全国范围内以维权打假之名进行的恶意索赔举报投诉每年已经超过100万件,职业索赔群体已经逐渐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的特征。

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企业经营,影响营商环境,还在大量浪费、占用公共资源。他们滥用投诉举报渠道,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监察等权利,挤占了有限的行政与司法资源,使得基层行政机关不胜其扰。

据一位基层市场监管人员透露,去年,一位职业索赔人因对于监管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满,仅在深圳一地,针对同一问题就提起了13起行政复议,进行了26次行政诉讼。为了处理这个问题,深圳有关机关出动了160余位执法、司法人员为其服务,耗时575天。无独有偶,在杭州,有一名职业索赔人在一年内发起的针对产品问题的投诉有4280起。这些现象都充分说明,有一类人在利用这样的渠道盈利,并以此为生。

针对这些现象,中央在3个月内两次发布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对职业索赔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今年5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8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打击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

除此之外,上海、东莞、杭州余杭等地陆续出台了遏制恶意投诉举报的综合治理举措。深圳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从立法的角度约束和限制职业索赔的投诉举报行为;上海、浙江、江苏、湖北等地推出了对商家的监管容错、免罚政策;杭州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明确了恶意举报引发的复议诉讼不纳入政府考核。

 

多个刑事民事判例

彰显司法部门态度

 

此外,在职业索赔行为专题研讨会上还发布了打击恶意举报、保护营商环境十大事件。这十大事件中,除了总结从中央到各地陆续出台遏制、打击职业索赔的政策和措施外,法院还剖析了多个职业索赔典型判例。这无疑也体现出当前司法领域对职业索赔的态度。

今年以来,一批号称维权”“打假,而实际干着敲诈勒索的职业索赔人,已经陆续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目前,全国范围内法院系统集中宣判了一系列涉及职业索赔人有关的刑事案件。不仅如此,在民事方面,职业索赔人群体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前不久,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了一批有关涉嫌职业索赔的民事案件,均对其索赔行为不予支持。此举在司法系统对于正确认识这一问题作出了良好的示范。

但不可否认的是,之所以职业索赔现象在近几年逐渐泛滥,是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对匮乏有着直接联系的。如,在如何鉴定哪些群体是职业索赔人的标准上,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制。

当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相对不均衡,如果全国范围内一刀切,用同一个标准来衡量明显也是不合时宜的。在这个问题上,如何既能保障有效投诉,保护消费者利益,又能制止职业索赔人的获利空间,的确考验着立法者与执法者的智慧。

 

从源头治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打击恶意举报、保护营商环境十大事件中,知名打假人王海公开发声征集假打线索,主动撇清了和职业索赔的关系。

81日,王海在网上公开征集以打假之名实施调包诈骗及以虚假差评等方式对合法经营者敲诈勒索的假打线索。作为资深的打假人,此次王海也曾遭遇过假打的质疑。此次公开发声,一方面凸显了他愿意接受公众监督的决心和勇气,另一方面也说明职业索赔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对其进行打击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在一些人眼中,职业索赔有一定净化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这完全是个误区!”拥有20年消费维权经验的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德志表示,职业索赔现象之所以存在甚至泛滥,很大程度上在于大家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存在一些误区。

张德志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篇就开宗明义,是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才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一些职业索赔人专门盯着商品瑕疵、批量购买,甚至伪造证据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利用恶意投诉举报作为自己牟利的手段,显然已经偏离了立法本意和保护消费者的初衷,反而让真正的消费维权问题得不到解决。张德志表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应当回归法律本身而不是曲解法律;只有坚定消费者立场,代表消费者的诉求,寻求社会共治,才能让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有精力去真正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就如何遏制职业索赔的问题,来自天津、浙江、河北、山西等地的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认为应该从立法的层面,加强相关法律条文的修改,从源头治理。

针对电商的职业索赔行为,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办主任吕国威介绍说,职业索赔群体的吃相非常难看,已经从过去敲诈威胁商家发展到了威胁执法人员。

“‘职业索赔是一种社会现象,治理也是任务艰巨。吕国威建议,除了推动法律条款的修订完善,也需要社会各界对职业索赔行为有更加统一明确的认识,为政策落地提供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创新性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