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之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立法规制的逐渐完善,在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上,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了诸多努力,给予了消费者可谓全方位的保护。

  但是,由于保护的措施过于完善甚至有些严苛,给予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各种商品瑕疵来敲诈商家,进行恶意投诉。据统计,近年这类以维权打假之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恶意索赔举报投诉每年逾100万件,职业索赔群体已经逐渐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的特征。这些所谓的职业索赔者的行为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行政司法资源,也同样极大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对此,在今年5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8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打击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

  同时,业界和学界专家还建议应当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个维度进行规制,明确正当维权与敲诈勒索的行为边界;而对于商家来说,也应当注意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在遇到职业索赔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不与职业索赔人妥协,避免陷入对方无休止的纠缠之中。

相关报道详见0203

策划/执行 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