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法院职能 护航营商环境
□刘传广
优化营商环境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的公法权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笔者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运用刑事审判职能,打造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伞破网”,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涉黑交易、村霸市霸、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二是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两抢一盗”“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严惩重要项目建设,土地征收等过程中的各类犯罪。三是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密切配合,精准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高利贷、套路贷以及催讨到期债务等侵财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危害企业健康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
运用民事行政审判职能,营造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法治环境。
一是针对经营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依法保护企业经营发展的新措施,提高服务透明度,妥善处理涉企纠纷,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为企业发展提供清晰可靠的“路线图”“安全网”。二是在企业集聚区组建合同审判团队、入驻金融法庭,专门处理涉企纠纷和金融借贷案件。三是开展财产保全保险、案件繁简分流,加大速裁程序适用范围和裁判力度,提高涉企涉诉办案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四是监管并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依法审理民营经济主体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最大限度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地对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政商关系。服务辖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支持并依法审理非诉执行案件,有效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筑不断增长的蔓延势头。
运用执行职能破解执行难题,建设诚实守信的社会营商环境。
一是按照最高院“一性两化”执行长效机制,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思路,对胜诉企业案件采取快执,对陷入困境的企业采取“活”查封的形式,鼓励企业提供担保加强管理,帮助企业提升履行义务的能力。二是依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不断完善与社会征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恶意讨债、恶意骗贷、恶意担保、拒不履行裁判等失信违法犯罪的惩戒力度。对已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或申请人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时恢复企业信用,有效维护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运用司法服务职能,创建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环境。
一是组织法官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定期走访辖区企业,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开展巡回审判讲座和法律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创新拓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涉企纠纷,形成“非诉”与“诉”功能的互补,建立“一站式”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为企业和当事人提供符合其利益偏好的、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建立以基层法院为抓手,多种社会力量介入的诉前调解、判后服务的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基层法院服务体系。三是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坚持“智审、智执、智服、智管”一体化,助力优化营商服务环境。通过开展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跨域立案,融合在线开庭、裁判公开等现代网络化信息手段,为企业案件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司法服务,引进智能辅助软件,为当事人提供文书智能编写、自助查询咨询、智能导航、电子卷宗查询等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诉累。
(作者系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