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资本市场回归本源须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近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研讨细化资本市场改革总体方案。记者了解到,这一改革方案是由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10+1”课题演变而来,最开始是以课题的形式出现,随着不断探讨完善最终将形成资本市场改革的整体方案。争取今年内通过证券法修订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虚假披露信息等行为的违法成本。加强资本市场法治保障,增加法治供给,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沉重的代价(8月28日新华网)。
长期以来,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现象备受市场和投资者诟病,一些典型案例广为人知,影响投资者信心。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面临的违法成本主要在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现实中,证券市场违法违规以行政处罚居多,处罚依据为证券法,无论欺诈发行还是信披虚假记载,对公司顶格处罚最高6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是顶格处罚最高30万元。这样的处罚标准对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违法违规成本过低,上市和并购成功之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巨大,这正是欺诈发行、虚假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乱象的根本原因。应从防范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认识高度出发,从注重民事、行政、刑事三种责任规制的协同配合出发,建立富有前瞻性的、逻辑自洽的、切实可行的规则体系,尤其是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施以刑罚规制,以提高市场的公正性、透明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资本市场发展要实现本源回归,就必须推进依法治市,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关键在于守住监管的底线,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就成为重中之重。一方面,虽然刑法有谦抑性原则,但上市公司不同于一般公司,应该要有更高的诚信度。同时,基于目前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现状,处罚要用重典,通过民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是手段,通过刑事来加重也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另一方面,从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的效果来看,应该明确的是处罚的下限,而不是上限。对上限可以不作封顶的规定,但对下限一定要有明确的底线,那就是不能让违法违规者有利可图,要让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成为上市公司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前提导向下,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能够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打造一个风清气正、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多赢共享、包容普惠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