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个人破产制度”
一直以来,我国破产法仅涉及企业不涉及个人,因此我国破产法律被称为“半部破产法”。7月16日,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
方案中明确,要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近几年,随着消费升级,我国居民个人负债不断攀升,企业破产连带自然人的问题也一直存在,由此引发多种社会问题,各界也一直呼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出台个人破产法。
此次13部门发文明确逐步推进个人破产制度,意味着我国个人破产时代即将到来。那么,现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时机是否成熟?我国是否已经具备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基础?个人破产制度如何建设以及个人破产要如何立法?本期,本报剖析这些问题。
相关报道详见02~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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