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嵩县检察院着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本报讯(记者何毅王红喜 通讯员贾佳乐) 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宣传,让群众知道民事、行政检察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民事、行政检察程序。这是近日河南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律座谈会上一位律师的发言。

嵩县人民检察院为探索加强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服务协作配合机制,提高监督精准度和影响力,组织开展了嵩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与律师工作座谈会。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松伟出席会议,县三个律师事务所9名律师代表受邀参加了座谈。

第四检察部主任乔智敏介绍了机构改革后检察机关四轮驱动的业务架构,通报了近年来该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作了重点介绍,诚恳地征求与会律师对民事行政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贾学文律师建议,检察机关可以将执行监督作为行政、民事检察监督工作重点,提升在执行环节监督力度。汤帆律师说:对于群众来信及举报中涉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要逐条记录解决,形成规范台账,定期摸排回访。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松伟作总结发言,他表示,通过这次座谈会与各位律师交谈,为检察业务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方向。在下一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要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要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工作情况,交流工作成果;要建立外脑智库,邀请吸纳更多的律师加入民事行政检察咨询专家库,为案件办理提供智力支持,专业指导,深入推进落实案件办理协作机制;要强基固本,机构改革后第四业务部要在市院第六、七、八部的领导下,不等不靠,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新经验、新做法、新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民事与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做优,保障检察四轮驱动,均衡发展。

这次座谈会,让我们体会到了检察机关的大门敞开,同时对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参会代表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多与检察机关联系,共同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