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等四部门严打涉税违法犯罪
将加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力度
近年来,涉税犯罪发案量持续高位运行,造成国家巨额税收流失。7月31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自2018年以来,相关部门联合打击整治涉税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
“目前,公安部已经挂牌督办56起重大案件,指挥全国公安机关侦破一大批涉税违法犯罪案件……”
7月31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联合税务等部门打击整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情况。201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涉税犯罪案件2.28万起,涉案金额5619.8亿元。
空壳公司“暴力虚开”
增值税发票
近年来,中国涉税犯罪形势严峻,2018年8月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共同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日前,安徽合肥警方联合税务部门,侦破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在安徽、广东两省四地统一收网,一举抓获邱某等11名虚开发票团伙成员,捣毁开票窝点5处,现场缴获“伪基站”设施、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一批。经查,该团伙两年来以空壳公司为掩护,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超900亿元。
2018年11月,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从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获取一条线索。2018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一名女子先后在合肥市税务局办税大厅自助领票机上,使用36个税控盘领取对应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经税务部门核实,该36个公司均纳税异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肥警方根据这一线索介入侦查,一个以广东潮州邱某为首的虚开发票团伙浮出水面。警方查明,自2017年以来,邱某兄弟、詹某等人纠集相关财务公司人员,在合肥等地注册了大量空壳公司。该团伙从外地雇请人员,通过电话或互联网远程遥控,利用办税大厅自助办税设备大量领购发票。同时,他们设法联系购买发票的下家,并在出租房内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
经深挖扩线,发现该团伙控制空壳公司1.1万余个,涉案金额达910余亿元。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高峰向记者介绍,近年来,涉税犯罪发案量持续高位运行,造成国家巨额税收流失。犯罪分子钻法律空子,注册成立或购买空壳公司进行“暴力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然后迅速走逃转移到其他地区再次作案,累计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2019年以来,公安部经侦局先后部署查处了合肥900亿元虚开大案、深圳500亿元虚开大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
高峰披露,一些重点地区的犯罪分子,按照血缘、地缘关系勾结成职业化的犯罪团伙,大肆跨区域流窜作案,并且有意识地设计犯罪环节、延长犯罪链条,以逃避监管和打击。不同犯罪团伙之间还互相交织配合,有的犯罪分子甚至在网上设立“发票超市”“空壳公司超市”,不同犯罪团伙根据需要来购买并且实施虚开犯罪,呈现出产业化的特征。
“从地域看,涉税犯罪的发案区域,由东部省份向中西部省份蔓延,已经覆盖了全国所有省份。”高峰坦言,从领域看,石化领域、贵金属领域、有色金属领域、煤炭领域等行业涉税犯罪尤为突出。
同时,他还透露,许多涉税违法犯罪都要利用地下钱庄转移资金;有的犯罪分子通过虚开虚增公司业绩,以骗取银行贷款或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给资本市场和金融秩序造成极大的冲击。有的犯罪分子利用发票实施贪污、职务侵占等犯罪,涉税犯罪呈现与其他犯罪互相复合的特点。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经侦部门相继破获一批利用非法软件作案的虚开案件,与传统涉税犯罪案件相比,利用非法软件实施虚开的犯罪含金量更高、手法更加隐蔽。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现象突出
去年8月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联合组织开展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严厉打击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介绍, 截止到今年6月底,查处虚开企业11.54万户,认定虚开发票639.33万份,开票金额7414亿元,涉及税额1129亿元;查处“假出口”企业2028户,挽回税款损失141亿元,同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开骗税企业15798户,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办15842户,部分案件高发地区案发率开始下降。
“从目前查处的情况看,当前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现象突出。”他说,“空壳企业”成为虚开发票攫取非法利益的主要载体。
据了解,这些对外虚开发票的源头企业,主要是不进行任何经营活动的“空壳企业”,大多是不法分子通过骗用、租用、借用、盗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为实施虚开注册成立的。
此外,“暴力虚开”成为团伙大肆违法犯罪的主要方式。
所谓“暴力虚开”是指虚开企业甚至不需要编造任何“经营行为”,比如伪造合同、进行虚假资金支付等,而简单粗暴地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这些企业在短期存续领票开票之后,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进行申报即走逃失联。
郭晓林介绍,“走逃失联”成为不法分子逃避打击的方法。现阶段,“走逃”已成为虚开分子逃避打击、所谓“保护”下游用票企业的一种基本手段。同时,不法分子滥用简化注销程序等服务措施,通过注销逃避检查的现象也非常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配单配票”成为目前骗取出口退税的主要手段。一些不法分子买卖未税或不需要退税的产品出口报关信息,匹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有些出口的所谓“产品”并不具有使用价值,纯粹是用来骗税的“道具”,有些产品出口后又回流到国内销售,目的也是为了骗取出口退税。
2019年2月,天津警方根据税务部门移送的线索,成立联合专案组,打掉两个犯罪团伙。经查,该团伙通过成立10余户空壳劳务派遣服务公司,非法购买、冒用大量自然人身份信息,虚构劳务派遣业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大肆虚开“劳务费”“服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涉案金额达40亿元。2019年4月,专案组开展收网行动,抓捕犯罪嫌疑人8人。
2018年12月,浙江金华市警方根据税务部门移送的线索,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2017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咸某山、张某民等人,在多地注册大量空壳公司,通过伪造合同、资金走账回流、“洗票”等方式进行虚开。经深挖扩线,发现该犯罪网络涉及全国2500多家企业,涉案金额达500亿元。2019年5月,专案组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嫌疑人17名,捣毁窝点8处,冻结涉案资金3600余万元。
2018年11月,珠海警方接税务部门移送的线索,发现了一个研发非法软件并套打出售假发票的犯罪团伙。经查,该团伙及网络遍及全国各地,涉案金额达300亿元。2019年5月,全国各涉案地出动500余名警力,抓获犯罪嫌疑人57名,捣毁窝点30个。
“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国家税收安全,必须予以严厉打击。”郭晓林说。
依托新技术实施裂变式打击
近年来,全国警方持续实施“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战略,通过数据化情报导侦,提升对涉税犯罪的精确、集约打击能力。
高峰表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全国性、跨区域重大涉税犯罪案件,依托“云端指挥调度系统”研判生成犯罪线索,部署多地警方开展联合收网、集群战役,对涉税犯罪网络实施全程打击、覆盖打击。
2018年以来,公安部经侦局挂牌督办重大涉税案件56起,发起了8个打击涉税犯罪的战役,其中仅“会战一号”就一次性摧毁职业犯罪团伙16个,涉及空壳公司近万个,涉案金额达900多亿元。
早在2017年底,公安部经侦局研发的涉税类罪研判模型就已经上线运行,先后支撑查办重大案件5600余起。今年初,“经侦应用云”上线,涉税类罪研判模型和海量的各类数据逐步在云上整合。
“未来数据化实战将在打击涉税犯罪方面发挥更大威力。”高峰说,“通过汇聚各种经济数据,导入研判平台和研判模型,把它称之为数据反应堆,进行聚变式研判,生成大量犯罪线索,再实施裂变式打击,彻底改变传统的侦查模式。”
为实现这个目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致力于做强三大技术,包括违法犯罪资金穿透分析技术、非法软件识别锁定技术,以及更好地发现“空壳公司”实施精准打击的“企业基因测序技术”。
高峰强调,要进一步健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公安部经侦局将在全国组织百个城市经侦部门,集中开展对涉税犯罪的情报导侦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主战力量,进一步激发基层战斗力和打击效能。同时,还要加强警税合作。目前,公安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在专项行动中形成合力,税务、海关、人民银行提供的专业数据支撑警方数据化实战。特别是,公安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派驻联络机制,设立了专门办公室,负责推动数据互通、加强警税协作,为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提供机制支持。各地公安机关与税务部门也因地制宜地建立了很多协作机制,在实战中发挥作用。
郭晓林说,近一年来,税务部门重点聚焦“打空壳、打团伙”,严厉打击利用“空壳企业”虚开发票和跨区域骗税团伙。同时,坚持“不扩大、不误伤”,准确把握打击对象。
两年专项行动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对虚开骗税行为相继开展4个批次的集中打击行动,累计将1.04万起虚开骗税案件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17.41万户次,市场监管、银行、海关等多部门依法采取了联合惩戒措施。
他表示,在严厉打击的同时,税务部门注重源头治理,推进实名办税,防范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领用发票;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等可抵扣凭证的审核管理,防范虚抵税款;加强风险预警,依托大数据分析,对增值税发票风险进行快速识别和应对。
郭晓林指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涉税的违法行为,是税收治理的“毒瘤”和顽疾。下一步,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将继续会同公安经侦部门,联合海关缉私、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等部门,加大查处力度,推动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纵深开展,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覆盖虚开骗税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打击网络,要力求“去存量、遏增量”。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金鑫强调,要加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宣传力度,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舆论氛围,促进全社会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同时,呼吁广大群众保护自己的身份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用“空壳企业”实施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