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五年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五周年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5年间,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081111件,审结1031443件。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于20146月,负责牵头指导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截至20196月,全国共有环境资源审判机构1201个。其中环境资源审判庭352个,合议庭779个,巡回法庭70个。高级人民法院中,有23家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未设立的也指定专门的合议庭负责业务指导。

江必新介绍说,5年间,各级人民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113379件,审结108446件;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776658件,审结743250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191074件,审结179747件。

据了解,20151月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种类不断增多,截至目前,全国法院依法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98件,审结119件;从2015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开展以来,依法受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3964件,审结2796件;从201512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试点开展以来,依法受理省、市级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30件,审结2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