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灵魂
在我国社会治理体制中,党委领导是关键。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依靠党委坚强领导,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才能注入活的灵魂。
□杨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是社会治理的领导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又作出“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指示。这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一个崭新的、明确的正确方向。
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治理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但还有不少难点及短板。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之路叫人欢喜叫人忧。如果说日趋完善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社会治理机制,正在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话,那么努力实现善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之路还只能说才刚刚开始,其最突出的问题在于党的领导远没有真正树立起应有的权威。在我国社会治理体制中,党委领导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就像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的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治国理政、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才有方向、章法、力量。因此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看,笔者认为: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依靠党委坚强领导,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才能注入活的灵魂。
解决理论困惑的逻辑起点
党的领导,是解决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论困惑的逻辑起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中国共产党就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制,在不同时期采取了不同的社会治理体制与方法。随着我国改革进程的推进,面对需要破解的众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党中央在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现代化建设上不断进行探索。社会治理概念和理论也是一个进化过程。党的领导是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过程中,党的地位和作用至高无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是近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一切工作当中去,贯穿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改革发展每个环节。
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党的领导首先是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但还包括党对国家和社会一切事务的领导,它涉及的对象包括全体党员和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既要领导方方面面,又要贯穿各个领域,是一种全面的领导。当代中国,整个国家的前途命运如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如何等一切问题,全系于中国共产党一身。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监察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使它们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党必须适应形势发展和情况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推进机制创新的统领、龙头
党的领导,是新形势下如何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统领和龙头。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首先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党建引领,突出政治引领,加强组织引领,履行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加强对“选点”环节、“规划”环节、“指导”环节、“决策”环节、“评价”环节、数据规范整合和运行全过程的统一领导、多方参与、良性互动,从而形成坚强的组织体系。
第一,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重要责任主体。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市域社会治理各方面,形成各尽其责、联动协作的体制机制。一是市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市委要加强对市域社会治理的组织领导,坚持政治领导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统筹各方资源力量,研究谋划市域社会治理的整体规划、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将社会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管各领域各环节,切实履行维护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二是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优化机构、职能、人员编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等,转变市县两级政府职能,推动部门力量下沉,加大资源整合和协调配合力度,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三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强化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构建互信、互助、互担的整体防控链,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构建综合高效的服务管理体制,防范解决跨区县、跨领域矛盾风险。四是市县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运用综治领导责任制等调动各地各有关部门防风险、化矛盾、保安全的积极性,履行好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力量配置,探索在乡镇(街道)党组织设立政法委或政法委员,增强统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
第二,健全基层党组织引领下的群众自治机制。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力量源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必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针对农村、城市的不同特点,以基层党组织为引领,以村(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构建民主开放包容的基层社会自治体系,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一是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工作机制。在城乡基层探索建立社区党委、片区党支部、网格党小组等,拓展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创新党建引领新路径。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党组织对村级组织机构和村级事务的领导,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将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二是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突出群众自治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自治功能,加强业委会等组织规范运作。理顺基层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建立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在为村(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减负、摘牌的同时,强化纠纷调解、公益慈善、邻里互助等村(社区)群众依法自治内容。探索在“村改居”社区推行“政经分开”和集体产权、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改革,理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三是规范群众协商自治制度。完善基层治理事务公开方式,广泛建立社区(村)议事会、协商会、听证会、评议会,健全自下而上的自治议题形成和回应机制,推进协商议事制度化程序化,做到办什么事,群众说了算;怎么办事群众全程管;办事好坏,群众来评判。
第三,健全“党建带社建”的社会参与机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织形态,是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主体。要推动党的组织有效嵌入各类社会基层组织,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更广泛、更有效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一是发挥企事业单位作用。引导企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依托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加强民主管理,健全督促奖惩机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等基本义务。发挥市场在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事业单位在社会治理中更多地承担科技创新、社会公益、辅助决策等公共责任。二是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从政策、项目、资金入手,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着力培养一批政府信得过、企业靠得住的行业协会商会,一批运作规范、信誉度高的公益慈善组织,一批根植基层、服务群众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组织,一批示范性强的公益服务项目和便民服务品牌。三是推动群众自组织建设。创新社会力量发动方式,通过“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个人调解室、法律法学工作者咨询服务站等方式,健全激励机制,为更多有能力的社会公众搭建参与平台。搭建和规范网上群众自组织,通过微博、微信群、公众号等,将更多群众发动起来,提升群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国廷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