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制定出台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三项制度”
本报讯(记者温家玉 □李东朝) 近日,记者从甘肃省司法厅获悉,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甘肃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甘肃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这标志着甘肃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体系“一方案、一机制、三办法”全部出台,为甘肃省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降低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据了解,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实施。甘肃省将贯彻国务院指导意见细化为“一方案、一机制、三办法”,即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个“领导小组”,配套实施“三个办法”。其中,《甘肃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已于2016年12月制定出台,今年又相继出台了《甘肃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甘肃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至此,甘肃省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该《实施方案》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组织保障力度五个方面对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根据甘肃省实际和试点工作情况,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规定各项任务原则上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并在2019年法治建设考核中检查验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做好本区域内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本级政府。
为了保障“三项制度”的顺利实施,甘肃省政府提出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司法行政、编制管理、公务员管理、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开展培训宣传、加强督促检查、保障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全省政府各执法部门要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请甘肃省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