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重拳出击严惩性侵害儿童犯罪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实习生王媛媛)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4起强奸、猥亵儿童的典型案例,分别是韦明辉强奸幼女案、小学教师张宝战猥亵多名女学生案、蒋成飞诱骗女童在网络空间裸聊猥亵案、李堉林猥亵男童案。其中,强奸幼女致人死亡的罪犯韦明辉已于近期被执行死刑,三名猥亵儿童的被告人也被从重判处刑罚,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性侵儿童犯罪一以贯之的零容忍态度。

最高法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的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

当前,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性侵害儿童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以猥亵儿童犯罪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8332件。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通讯设备的普及,通过网络性侵害儿童的现象越来越多,危害也越来越大。性侵儿童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也是全球各国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

我国从司法实践与经验出发,秉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的原则,建立跨部门协作、干预机制,将行政、司法、家庭、学校、社会资源统筹协调起来,形成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合力。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山东、四川等地法院在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犯罪方面,探索开展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试点项目,预防、减少性侵害犯罪的发生,确保犯罪发生后及时被发现、被制止,并使受侵害的儿童得到更好地救助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