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遗失声明:贵州四力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挖掘机合格证壹份,机型:FR480E-HD,整机编号:FTC003RPCKY100590,发动机号:35352023。特此申明作废。
龙鹏程、张建芳、张小鸽、熊春华、冯玉花、童新雨、秦鸿艳、谭秀青、邓棋峰、赵志刚、庭群灿、侯建聪、丁义书、肖林、林文昌、王国其、张春磊、张凤仁、何泽沛、胡良荣、王红俊、梅华春、陈泽志、李净、刘代彬、曾友昌、皮生华、王礼贤、孙绍安、王春雷、施然、秦绪英、杨华林、刘兰芬:本院受理(2019)黔0103民初4909、4911、4913、4915、4918、4919、4920、4924、4925、4926、4928、4929、4930、4931、4933、4935、4936、4937、4938、4939、4940、4941、4943、4944、4945、4946、4947、4949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十八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孟继成:本院已受理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孟继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2601民初271号民事判决书,现判决如下:一、被告孟继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42843.73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42843.73元为基数,从2018年2月9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孟继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3000元;三、被告孟继成在付清上述款项前,案涉车辆(发动机号:H5CA3201399,车架号:LB37624S7HL024705)的所有权归属于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四、驳回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80元,由被告孟继成负担。原告已全额预交,被告在给付上列款项时,一并付清给原告。本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张伟:本院已受理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2601民初274号民事判决书,现判决如下:一、被告张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109671.87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09671.87元为基数,从2018年3月6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张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3000元;三、被告张伟在付清上述款项前,案涉车辆(发动机号:S1XL703,车架号:LSA121BL4H2473233)的所有权归属于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四、驳回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6元,由被告张伟负担。原告已全额预交,被告在给付上列款项时,一并付清给原告。本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刘静静:本院受理原告周齐诉被告刘静静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2730民初4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龙里县苗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龙里县龙山镇大土采石场诉被告龙里县苗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2730民初18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李大江:本院受理原告欧阳莲花诉被告李大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2730民初1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深圳市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秦礼文、胡启燕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19)黔0402民初1375号、1463号民事判决书,(2019)黔0402民初13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深圳市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秦礼文保证金人民币750000元。二、限被告深圳市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秦礼文工人工资人民币1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50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8年9月11日起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秦礼文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3250元,减半收取6625元,由原告秦礼文负担280元,被告深圳市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担6345元(该款项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原告不再向本院申请退费)。(2019)黔0402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深圳市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胡启燕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二、被告熊万兵对第一项保证金中的250000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限被告深圳市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胡启燕工人工资人民币2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8年10月1日起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四、驳回原告胡启燕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6725元,减半收取8362.52元,由原告胡启燕负担459元,被告深圳市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熊万兵共同负担1640元,被告深圳市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共同负担6263.5元。(该款项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原告不再向本院申请退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王慧: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德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你、胡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法律应诉文书。原告提出如下诉讼:1、判令确认原告与王慧、铜仁川匠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分期支付装修款协议书》于2018年11月10日解除;2、判令王慧一次性支付装修款71041.65元以及相应的逾期管理费和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费和逾期罚息从每期分期款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其中逾期管理费暂计算至2018年12月26日,合计为5156.25元;逾期罚息暂计算至2018年12月26日合计为7920.02元);3、判令王慧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417元(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暂计算至2018年12月26日,其它利息从2018年12月27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4、判令王慧支付原告因维权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保全担保费等25896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本案定于2019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望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杨兰发:本院受理原告蒋薇薇诉被告杨兰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2730民初135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督促履行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陆忠福、苏粉香:本院受理就原告贵州三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陆忠福、被告苏粉香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我院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阳四新电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大中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为举证期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9时1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吴玉发:本院受理原告谭付明诉被告吴玉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19)黔2730民初1352号民事裁定书(转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吴玉发:本院受理原告蒋荣兵诉被告吴玉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19)黔2730民初1351号民事裁定书(转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宏彬食品有限公司、张宏彬、徐涛:本院受理的原告贵阳花溪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宏彬食品有限公司、张宏彬、徐涛及第三人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潮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肖曼:本院已受理原告左虎林与被告肖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法院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献祥:本院已受理原告周赐赋与被告贵州九龙鸿伟商砼有限公司、张献伟、张献祥、王珍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7)黔0111民初5554号],已审理终结,被告张献伟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业爽:原告钟蔷诉被告王业爽、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15民初1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钟蔷9,412元;二、被告王业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钟蔷1,600元;三、驳回原告钟蔷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元,由被告王业爽承担。(该费用由原告预交,被告在履行本案确定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限你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陈茜茜:本院受理北京德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暨第三人生活家(北京)家居装饰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松桃桃源医院: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意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13民初10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杨先川:本院受理原告玉屏芳芳陶瓷店、黄爱国诉被告杨先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622民初228号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杨先川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玉屏芳芳陶瓷店、黄爱国货款7,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杨先川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军:本院受理原告张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陈雷: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国云与被告陈雷、遵义市昊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我院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尹业仁:本院受理(2019)黔0103民初4934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你与贵阳中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任华泽:本院受理原告胡万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102民初947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伍成宇: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02民初2257号民事判决书,自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陆兴庆: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02民初2262号民事判决书,自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陈荣,杨斌:本院受理原告王兴国与被告陈荣,杨斌民间借贷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11民初1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第四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荣: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兴国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拍卖你名下位于贵阳市花溪区漓江路57号兴隆城市花园采云谷H栋4单元4层7号房屋。2019年4月20日,买受人汪小兰以最高价人民币1070610元竞得该房屋。本院于2019年6月21日依法腾空该房屋交付买受人,房屋内物品本院已委托贵州恒易达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暂时存放保管,所产生的存放保管费由你承担。现本院告知,限你于2019年9月30日到本院对接取走存放物品并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本院视你知晓相关拍卖事宜及放弃所存放物品的权利,将依法以废弃物品进行处理。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曾永平:本院受理原告李成全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2018)黔2730民初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王贵英、张琼: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王贵英、张琼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2019)黔0111民初146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都匀市添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9)黔0111民初5268号原告贵州鑫黔京宝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都匀市添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原小河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阳海鑫汽车修理厂、胡蓉晖、王文:本院受理原告李菊香与被告贵阳海鑫汽车修理厂、胡蓉晖、王文,第三人陶红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02民初148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文静通讯数码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贵阳市南明区文静通讯数码经营部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员、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元贵、余方琴: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袁忠佩、李秋蓉、龙剑、贵阳恒润隆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诉袁忠佩、李秋蓉、龙剑、贵阳恒润隆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辜文平、重庆富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双禄钢模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现住址不明,本院无法给你们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邓忠秀:本院受理原告唐光龙诉你,第三人何肇美、谢云昌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2019)黔0102民初7707号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荫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史统丽:本院受理的原告何二喜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403民初5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重庆雄飞商贸有限公司、冀玉栋、贵州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宋涛、温渝兰、黄茂鹤诉重庆闽路润贸易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重庆雄飞商贸有限公司、冀玉栋、贵州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共三案,本院已作出(2018)黔0103民初5477-5479号民事判决书,现原告不服该判决,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联系不上,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述请求: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重新作出判决,支持一审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