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关键构成,应从法治与营商的本质性联系、营商环境法治的目标定位、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路径设计等方面深入理解其内涵。


特约撰稿 滕宏庆

 

20192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这一重要论断,不但是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关键构成,而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先进成果,应当从法治与营商的本质性联系、营商环境法治的目标定位、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路径设计等方面深入理解其内涵。

 

法治与营商的本质联系

表面上,法治与营商,分属政法、经贸两个领域,似乎并不相关,但从人类社会发展史上观察可知,政治、经济密不可分。如今,法治成了现代国家治理的高级形态和文明载体,而营商不论是国内经营还是国际贸易都无法脱离法治环境。

首先,法治是规则之治。以《古罗马法》为代表的早期商事法律规则,正是在国家内外经贸往来中,通过自愿平等契约形式逐渐得到确认下来的。可以说,当时的营商规则本身就是一种法律渊源,21世纪伴随着世界各国市场经济更成熟发达,商业行为准则也更加广泛、复杂、专业,国家和国际相关法律对通行的这些商业准则一般会参照或认可,营商条款自然而然也进入到了法律制度之中。

其次,营商需法治保障。法治的目的是维护公平正义,一方面法治需要调和平衡营商自利和社会责任之间的价值冲突,另一方面法治既要服务守法经营者和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也要打击违法经营者、维系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法治好比是分针,而营商好比是时针,只有法治不折不扣地顺时转动,才能触发营商向前跳动,反之,法治如果倒退,营商随之逆行。

 

营商环境法治的目标定位

营商环境法治,是指要以法治引领和保障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与人治相比,法治最大优势之一在于制度的稳定性。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是营商环境的基本条件,法律政策体制机制的一贯性、长期性、连续性也为所有投资者和经营者吃下了定心丸

商场竞争不亚于硝烟战争。公平是市场的第一要务,正是如此,法治必须对商业贿赂欺诈、歧视中小企业、侵犯知识产权、民营经济差别待遇、行政性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现象展开精准打击。

法治和营商都拒绝暗箱操作。透明有利于防范公权力的腐败,正所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权力绝不能染指商业利益,一般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商业秘密的领域,所有规则和交易都必须公开留痕,坚决杜绝公权私用。

 

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路径

优化营商环境必须依靠法治、遵循法治。

第一,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质量必须提升。要以高质量的立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进重点领域立法适应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2017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审议通过,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进一步得到平等保护。今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一大亮点则是强调对内外资企业的平等保护。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制定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格外引人注目。各级地方政府随之应当根据国家立法和地方实际需要,积极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高质量地方立法。

第二,优化营商环境,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方面,要运用法治的实体和程序规则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要持续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平等保护产权等企业各项合法权益。同时,不能忽视各种各样的执法随意、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政府不作为或滥作为问题。破解这些问题,关键要加强政府法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及公务员依法执法的水平。

第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保障能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守卫公民权利的最后屏障。因此,司法公正与否直接影响营商环境优劣程度。首先,在司法案件中要坚决落实国企民企平等对待,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建立更加公平的司法机制,保障经济不断发展。其次,积极建设智慧司法,以司法智能化服务和运用为契机,通过司法高科技装备和技术条件助力司法提高效率。再次,要注重司法制度与其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有效衔接。调解和仲裁等多元解纷方式具有周期短、成本低、执行快等特点,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调处民商矛盾非常有益。最后,新时代市场经济蓬勃发展衍生了新业态和新模式,司法审判应当结合法律和实际,既保持谦抑,也用好裁判,发挥好其促进保障、监督制约、规范引导、制裁打击等多方面的职能作用。

第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文化氛围。良好营商环境的塑造,不仅需要全面系统的各项硬性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也需要企业守法意识和公民法律信仰等软性法治文化。例如,诚实守信是营商者的道德底线,严重违背者将面临法律严惩。因此,应加强包括信用体系、标准体系建设在内的一系列行业自治举措建设,使其配合国家整体营商环境法治建设一体化推进。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公布以来,全国各地社会信用条例纷纷出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3年多来,已实现与44个部委、各省区市和70多家市场机构互联互通,归集信用信息超过316亿条,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筑牢了根基。另外,还应持续支持和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改革法学教育培养涉外等专业法律人才的机制,深化律师积极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总之,只有孕育更好的法治文化氛围,才能获得更优的营商环境。

 

法治营商环境的评价标准

目前,关于营商环境的最权威评价来自于世界银行。根据《2019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国总体得分73.64,提高8.64分,总体排名比去年上升32,位列第46,首次进入前五十。该成就取得的根本原因在于近年来我国通过法治方式不断深入推进营商领域各项改革。正如世界银行报告显示,自2003年首次发行以来,《营商环境报告》已经触动了全球3500余项改革,仅2017-2018年度,128个经济体就进行了314项改革。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评价标准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标杆。通过对比其指标体系,可以有助于我们发现营商领域的问题,进而通过改革加以解决。但笔者认为,我国也要努力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法治营商环境指数,以更高要求和中国经验为基础,运用具有可通行性、可竞争性、可比较性、可量化性及可改革性的指标,来准确衡量我国的法治营商环境。

(作者系广东省法学会重点法治研究基地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