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部委发文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
本报讯(记者向青平)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起草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道路运输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保留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道路运输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建立,道路客运、出租汽车等领域经营者价格行为更加规范,主要由市场决定的道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和科学、规范、透明的道路运输价格监管制度基本健全。 《意见》表示,深化道路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要完善道路运输价格管理方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坚持市场导向、包容审慎、保障民生、统筹推进等原则。《意见》指出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主要包括深化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汽车客运站收费分类管理、健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规范道路运输新业态新模式价格管理、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 为保障儿童权利,《意见》明确指出对持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儿童,6至14周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周岁(含6周岁)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实行免费乘车(9座及以下客车除外),6周岁(含6周岁)以下、单独占用座位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儿童未携带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以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和1.2~1.5米为标准,分别执行免费乘车、客票半价优待。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舍去小数位取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