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届长三角竞争法论坛在上海举办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第三届长三角竞争法论坛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论坛对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中的竞争政策展开深入研讨。
推动竞争法研究纵深发展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在论坛上表示,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希望打造出一个市场领先的竞争法研究学术平台。对于平台建设,施伟东认为,好的制度能够完善市场法治、降低交易成本、让市场交易公平可预期。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教授指出,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涉及财政、金融、产业、税收、竞争等经济法的很多问题,其中跟竞争法相关的问题非常值得研究。竞争政策的含义、竞争政策与竞争法的关系、竞争理论和发展理论的关系以及国家竞争理论等问题都值得深入探讨。在国家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战略和不断推进现代化的背景下,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经济体制如何构建,是亟须解决的两个重要问题。现代市场竞争体系尤其强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而现代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则需要竞争法、竞争政策发挥作用,以更好地发展、完善和优化营商环境。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认为,强化实施竞争政策是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必要保障。只有坚持竞争中性原则,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竞争执法,培育竞争文化,才能为跨区域的经济活动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能促进长三角区域率先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带动整个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的发展,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周承认为,涉及区域经济一体化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去研究、去破解、去引领,这次论坛成果将推动竞争法研究纵深发展。
专家建议
抓紧修订《反垄断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巡视员张光远总结了《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以来竞争执法领域取得的成效,指出《反垄断法》在制度规则、执法环境、具体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的意识,抓紧修订《反垄断法》,加强反垄断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反垄断法执法力度。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晓晔认为,竞争法在互联网市场仍有适用空间,无需撇开现行竞争法制定新的规则。王晓晔结合国内外的前沿案例和互联网运行原理,对一些焦点问题给出意见。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竞争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黄勇教授指出,现阶段市场竞争主体、政府应当思考如何强化竞争政策,应推动竞争中立政策纳入中央纲领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发挥《反垄断法》的重要作用,既涉及政府监管又与企业合规有关。未来竞争政策还需要加强公正执法、及时修法、制度入法。
香港岭南大学经济学系教授林平表示,在当下国际共识中,宽大政策的成功实施需要满足法定责任足够高、执法力度足够大、政策透明度足够强这三个必要条件。
以竞争促经济健康发展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竞争政策与经济发展关系”“区域一体化发展与竞争政策的协调”“反垄断法的实施与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竞争中立与竞争倡导”等议题深入研讨。
一些专家指出,应当合理区分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与市场的基础性地位两个基本概念,以免概念混淆导致竞争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的不平衡、不协调,加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行政区化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障碍怎么克服?竞争政策应当在统一大市场下考虑特定区域化市场;研究竞争政策的协调目的不只是为了一体化,而是为了要发展;对于政府意识的提升、培养是完成区域一体化发展竞争政策协调的关键工作。公平竞争知易行难,政府现阶段难以做到竞争中性,地方政府操作公平竞争审查心有余而力不足;公平竞争审查对象十分有限,且公平竞争审查难以单独放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反垄断法中;政府的自我审查缺少激励,制度构建的推进需要依靠案例。
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副会长丁文联在论坛总结时认为,反垄断归根到底是以竞争促进经济健康的发展,要在特定时空中解决特定问题,要寻找我国的底层逻辑,在底层逻辑上把握竞争法的适用问题。
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以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或竞争法研究会主办,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承办,第十二期“经济法30人论坛”同时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