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携手周边五国联合打击跨境婚姻诈骗

专家:任何涉外婚姻中介机构都是非法

日前,公安部向社会通报了中国等六国联合打击拐卖人口行动有关情况,同时揭秘了跨境婚姻诈骗伎俩以及作案一条龙模式。

 

近年来,一些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以介绍工作、旅游、婚姻为名,将周边国家一些妇女拐骗至中国卖为人妻,不仅严重损害这些妇女的合法权益,还滋生了偷渡、非法婚姻、婚姻诈骗等违法犯罪。

任何涉外婚姻中介机构都是非法……”621日,公安部通报中国等六国联合打击拐卖人口行动有关情况时表示。本社记者还从发布会上获悉,行动期间共破获拐卖案件和婚姻诈骗案件760起,解救外籍被拐妇女1130名。

为遏制此类案件高发势头,彻底摧毁跨国拐卖人口犯罪团伙,在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框架下,公安部与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泰国警方加强执法合作,六国警方联合开展打击行动,及时解救被拐卖受害人,依法惩治实施跨国犯罪的不法分子。

任何涉外婚姻中介机构

都是非法

有些外籍妇女被拐卖到中国,被迫结婚;一些非法机构以介绍涉外婚姻的名义诈骗钱财,或者拐卖妇女。在法律界定上,专家指出,中国法律明确规定,设立任何涉外婚姻介绍机构都是非法。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陈士渠表示,一些犯罪团伙往往以介绍工作、相约旅游、介绍婚姻等名义,将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等中国周边国家妇女拐骗至国内卖为人妻,或者假称卖给中国男性结婚,但实际上是诈骗钱财。由于近年来人口流动大,有些跨国婚姻是正常的,但任何涉外婚姻介绍机构都是非法的,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他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在1994年第104号文件《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者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这些规定到现在是一直有效的。也就是说,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准设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对怎么区分跨国拐卖和正常的跨国婚姻作了规定。该《解释》201711日起正式实施。解释的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应该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陈士渠称,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外籍妇女到中国之后,语言不通、人地生疏,在认定她到底嫁给当地男子是不是违背她意志方面有一些困难,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这个司法解释,界定了几种情形属于拐卖,警方在办案中就更容易操作。

针对目前跨国婚姻诈骗案件发案上升的情况,该《解释》的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以介绍婚姻为名,与被介绍妇女串通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介绍的人,还有妇女同时构成犯罪,按照诈骗的共犯处理。他说。

实践中,有一些犯罪分子采取劫持、诱骗等方式,限制妇女人身自由,或者采取扣押身份证件等方式,迫使妇女同意与他人生活、结婚、索取钱财。也有一些不法分子以介绍婚姻等名义将外籍妇女带至中国,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使其不得不屈从行为人的要求,被迫与他人生活结婚,不法分子借此索取钱财获利。对此上述情形,陈士渠指出,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这些都属于违背妇女意志,构成拐卖妇女罪。

同时,他坦言,有一些妇女嫁到中国,没有违背她的意志,可能就属于正常的跨国婚姻。实践中情形比较复杂,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准确甄别,对于其中的拐卖犯罪,要坚决打击。如果以介绍婚姻为名,与被介绍妇女串通骗取他人钱财的情况,就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跨国婚姻诈骗往往是到中国之后,在一个地方生活一个星期左右,可能就要跑。她骗取的钱财一般在十几万元左右,这个数额比较大。

跨境婚姻诈骗

一条龙作案模式

近年来,一些境内外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在拐骗、招募、中转、接送、入出境、贩卖等环节形成了一条龙作案模式,疯狂实施跨国拐卖犯罪。

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陈传枝向本社记者表示,目前婚姻诈骗案件多发,以越南籍居多,常见的跨境婚姻诈骗有四种类型:一是受害人或其亲属通过其本地中介机构被带至境外相亲;二是本地媒人上门游说,将受害人带至境外相亲或本地媒人将境外新娘带至本地相亲;三是受害人的邻居或朋友娶了外籍新娘,通过他们前往境外相亲或将境外新娘带至本地相亲:四是越南女以结婚名义在中国取得合法身份后,以男方家为境内落脚点,介绍骗婚的越南女入境各地相亲订婚。

大多数骗婚新娘在受害人家生活,因为受语言、文字、地域等因素的限制,新娘逃跑必须要有人接应。

为达此目的,陈传枝表示,需要进行多个步骤,第一,新娘会要求受害者为其购买手机和手机卡。第二,通过手机下载越南的聊天软件ZALO,与境内和境外的同伙取得联系,并通过其同伙获取专门从事接应逃跑的越南人联系方式,比如懂中文、长期在中国生活的越南人的微信号。第三,与接应的越南人建立联系后,新娘会通过手机微信发送位置信息,双方根据接应的距离远近商量确定接应费用、接应时间、接应方式。第四,负责接应的越南人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联系与其长期有业务往来的中国籍私家车司机,自己前往、一同前往或者指使私家车司机前往新娘所在地进行接应。第五,新娘会采取趁受害人深夜熟睡之机、借故上卫生间、与受害人逛街将受害人骗进试衣间等方式逃离受害人的视线,与接应人会合,成功逃跑。

特别是逃跑之后,有正规入境手续的新娘会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境,没有正规手续的会选择汽车等工具前往边境地区偷渡出境,也有的新娘会选择继续留在国内再次实施婚姻诈骗。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据中国驻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使馆官网消息,一名中国公民因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堡从事跨国婚姻中介,被巴联邦调查局以涉嫌贩卖人口罪逮捕,在法院接受审判。去年以来,国内一些婚介机构利用多种渠道传播涉巴婚姻信息,借涉外婚姻介绍之名,向当事人收取高额费用,非法谋利,引起当地不满。类似情况在中国多地出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打击拐卖人口犯罪需国际合作

为了确保六国联合打击拐卖人口行动取得成效,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坚持主动侦查、积极经营、深度研判、集中打击的模式,对境内外犯罪团伙穷追猛打、斩草除根,摧毁跨国拐卖犯罪网络。

陈士渠直言,跨国拐卖犯罪团伙一般是由两部分人组成,有一部分是在被害人所在国直接实施拐骗,一般是外籍犯罪分子,他们把这些受害人带到中国之后会交给中国境内的拐卖犯罪团伙实施拐卖,所以打击拐卖人口犯罪,和其他的犯罪有一些不同的地方,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他指出,首先要加强线索排查,各地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发动群众、调查走访等方式,主动发现线索,循线追查、深挖扩线、追根溯源;加大对跨国拐卖犯罪的侦办力度,坚持以打开路,快破现案、多破隐案和积案。

同时,强化合成作战,形成打击合力。公安部要求各地的移民和出入境部门,加强边境查控,强化外籍妇女儿童被拐线索的核查。网安、情报等部门要对侦查和打击解救行动提供支持。刑侦部门要强化区域协作配合,组织开展打击及解救行动,摧毁这些跨国拐卖犯罪网络,一般都是涉及多个省,有中转地、流入地、途径地,及时解救这些拐卖受害人。

目前,中国在边境地区已经建立8个打拐执法合作联络官办公室,和越南、缅甸、老挝通过这些联络官办公室及时沟通相关的信息,方便做好送返移交受害人的工作。

此外,陈士渠表示,还要加强边境管控,截断拐卖犯罪的通道。云南、广西等跨国拐卖犯罪的入境地进一步加大了边境管控的力度。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多种有效措施提升边境的管控能力。有的是通过正规的边境口岸进来的,有的是通过边境便道进来,对非法入境高发的便道渡口加强巡逻、查缉和堵截工作,公安部要求中转地和途经地的公安机关要落实打防管控综合措施,加强查控堵截力度,截断拐卖犯罪的通道,从源头上减少跨国拐卖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