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五部门联合规范 互联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
本报讯(记者汤瑜) 为深入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不得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同时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要履行信息审核和管理责任: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了发布住房租赁信息主体,明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该市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要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及时将房屋租赁合同信息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
在互联网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展示房源信息的页面同步展示企业、从业人员真实合法身份标识、企业投诉受理电话、在本平台被投诉的记录、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和合同示范文本。对违规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企业、从业人员,暂停信息发布1至3个月;违规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该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该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建立互联网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住建、市场监管、网信、公安、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监管,加强联动,协调配合。同时市住建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已备案的企业名录和已办理信息卡的从业人员信息,并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查询、验证接口,逐步建立完善房屋租赁信用管理体系。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