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处罚侮辱诽谤不手软
本报讯(记者傅潇潇 蒋定国 通讯员施语晨) 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传播者,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凭着自己的感觉和主观意识,任由自己随心所欲地作为,如果稍有不慎,有可能就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月2日,在浙江省永康市象珠镇的一务工男子卢某因无证驾驶二轮助力车,被交警扣留车辆后心生怨恨,在朋友圈公然发文辱骂交警。6月5日下午,永康市公安局象珠派出所对卢某进行了传唤,并依法予以处理。
据了解,来自贵州的卢某目前在永康打工。6月2日晚上7点,下班后的卢某闲来无事,于是骑着助力车前往象珠赶集,途经该镇珠峰网吧附近的马路上时,被该所巡逻民警拦停,因卢某无法出具驾驶证,执勤交警依法扣留了卢某的助力车,并告知卢某在15日内到永康市公安局象珠派出所接受处理。
该所教导员徐浩告诉记者,卢某助力车被扣后,心生不满,想到自己以后要走路上班很不方便,便想发泄自己的情绪,当天晚上8点半左右,卢某在朋友圈发布公开辱骂交警的言论,用词极其不堪,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
获知这一情况后,6月5日下午,卢某被传唤到象珠派出所。到案后的卢某竟还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经办民警耐心劝导后,卢某对自己在微信朋友圈上发文辱骂交警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后悔不已。
警方提示,朋友圈并不是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在网络上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公安机关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悉,卢某属于无证驾驶二轮助力车,并且在朋友圈公开辱骂交警言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永康公安决定给予卢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