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特色化与实践创新学术研讨会在山西阳泉召开

本报讯(晋研) 近日,由山西省法学会指导,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与阳泉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山西新东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地方立法特色化与实践创新”学术研讨会在阳泉市召开。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马俊,阳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自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成斌出席会议并讲话。阳泉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山西新东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新东主持开幕式,省内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7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杨自明指出,阳泉要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深入贯彻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法学会2019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推动立法学研究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阳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出更多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鲜活经验,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成斌在致辞中指出,召开主题为“地方立法特色化与实践创新”的研讨会,不但具有学理价值,还有指导实践的意义,符合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要求,贴近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实际,对于进一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也是增强地方法规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重要举措。

马俊在讲话中指出,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自今年3月份成立以来,积极思考和探索服务山西省地方立法的方式和途径,此次研讨会由省市两级研究会主办,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将提高研讨会的办会质量,扩大研究会的影响力,充分发挥研究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同时也是法治文化下基层的具体体现。他对本次会议的形式创新给予了肯定,并提出要不断开展类似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机制。

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会长、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孙晓红副教授作了地方立法特色化与实践创新研讨会筹备情况的报告。她在报告中指出,在省法学会的引导、支持和推动下,探索由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牵头,设区的市法学会以及参与地方立法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围绕地方立法问题共同组织研讨的模式,是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活动形式的一种尝试和创新。本次会议由山西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和阳泉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是第一次实践。通过这种形式探讨地方立法问题,能够充分体现各市独特的立法需求,交流和学习各市的立法经验,助力各市的立法工作,进而推动山西地方立法水平的提高。

本次研讨会共收到论文41篇,内容涉及地方立法权规范化运作、地方立法特色、地方立法评估、山西社会养老服务立法、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第三方参与地方立法、设区的市城市管理立法、地方立法备案审查制度、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设区的市立法精细化、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一体化区域环境立法等方面,成果丰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