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年追凶,命案被告人终服法
检察官模拟实验求证作案细节
发生在1997年的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因彼时办案条件所限未及时抓住凶手,直至2018年利用新技术才锁定真凶。近日,该起命案在浙江台州开庭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死刑。
“这些年,我经常梦到警察来抓我。我拼命在前面跑,警察在后面追……”
5月28日上午,在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被告人侯某良长叹一口气,缓缓地说道。从纠缠了自己20余年的噩梦中走出的他,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当庭认罪。
这起发生于22年前的命案,囿于当时办案条件所限,并没能及时追寻到凶手,但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追凶。由于本案超过了20年的追诉时效,在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案件的追诉工作得以启动。
6月11日上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侯某良抢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侯某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胡某等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
老板娘深夜家中遇害
时间追溯到1997年。彼时,浙江玉环人侯某良正值三十而立之年,靠打零工为生。这一年,他的儿子呱呱坠地,妻子在家中坐月子,母亲生病欠下了外债,一家老小的生活都靠他一人支撑。
同年5月20日深夜,侯某良和朋友打完牌后发现,自己输得连给儿子买奶粉的钱都没有了,很是郁闷。打牌散场后,他一个人在街上晃荡,不知不觉走到了坎门街道松树脚(地名)。这一带是他租住多年的地方,他对这里的环境非常熟悉。
经过骆某家时,他发现骆某家一楼侧面的小窗户半掩着,刚好够一个人进入。
他知道,骆某家是这一带比较有钱的人家,开了一家加工厂。骆某的丈夫经常出差,家中一般都只有骆某一人。手头正缺钱的侯某良起了邪念,于是他从窗户爬了进去。
进入骆某家的侯某良,发现骆某正在床上沉睡。他环顾四周,房间沙发上有个黑色手提包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打开一看,包中有2000余元现金,于是毫不犹豫地把钱揣进了自己的口袋。之后,他又看到骆某手上还戴着金手镯。不曾想,贪念又生的他在取金手镯时,把骆某惊醒,并引发她的大声尖叫反抗。
为了防止自己的行为败露,侯某良捂住了骆某的口鼻,并顺手操起床边的电熨斗敲打其头部,致其昏迷,并劫取了骆某身上佩戴的金手镯、金项链等财物。因害怕骆某苏醒报案,侯某良又持电熨斗猛击骆某头部,扼勒其颈部、捆绑其四肢,最后逃离现场。
“当时我和弟弟发现妹妹家不对劲,就让弟弟从隔壁四楼阳台爬了过去,发现妹妹已经遇害了……”回忆当年发现骆某被害的情形时,骆某的姐姐又失声痛哭起来。
彼时,受害者骆某年仅31岁,她的孩子只有9岁。
20多年噩梦缠身
当时案发正处于深夜,所以并未有人看到侯某良在骆某家周围出现。这给警方破案带来极大的难度,导致侯某良一逃就是20余年。
在漫长的20多年里,侯某良搬过家,当过三轮车夫、工厂小工、保安队长……但唯独没有改变的,就是常年被梦魇折磨——身负血债,这20多年里他每天都在担惊受怕中度过。
与此同时,侯某良的生活习惯也悄悄发生了改变。他把生活圈缩小,除了工作,基本不与过去好友来往。至于那个“可怕”的松树脚,他也不再涉足,如果万不得已也宁可绕远路过去。他把喝酒、赌博全都戒了,暴躁的脾气也收敛了,从不跟别人有口舌之争。
“以前会喝白酒,但那之后再也不喝了,我怕喝醉了把事情‘抖’出来。另外,我再也不跟人家吵架了,怕万一打起来被派出所抓了,把自己给暴露了……”归案后,侯某良这样解释当年变化的真实原因。
案发后,公安机关虽然在案发现场提取到了痕迹,但因技术条件所限,并没能锁定凶手。
2018年5月,公安机关再次对命案积案进行梳理,并用新技术锁定了这起命案的真凶。由于此时距案发已过去21年,超过了20年的追诉时效,在报请最高检核准后,案件的追诉工作得以启动。
模拟实验求证作案细节
但是,事情毕竟过去了20多年,怎样以客观的证据还原真相,侯某是否就是22年前潜入骆某家中狠下杀手的真凶?被告人所称的作案工具,是否就是放在骆某床头的电熨斗?骆某头面部的创口,是否能与电熨斗反复击打造成的创伤吻合……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在心里画着好几个大大的问号。为了还原真相,办案检察官咨询专家,并和法医一起购买猪皮,在网上购买同款的二手电熨斗进行模拟实验求证。
为了找到22年前的同款电熨斗,台州市检察院法医姜晓宇通过多种方式多次寻找。在终于买到同款电熨斗时,他激动地说:“如果没有这个同款电熨斗,实验再漂亮也没有用。”
随后,检察官组织模拟实验,击打用猪皮包裹的模拟头部,比对二者的创口形态特征。通过实验,他们得以识别和解读在案的客观性证据,印证了法医的检验报告和被告人侯某供述的作案细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为防罪行暴露又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其一人犯有二罪,依法予以并罚。其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予以严惩。其辩护人有关侯某良犯罪动机、目的并非十分恶劣的意见不能成立,其余所辩意见符合客观事实,但因侯某良罪行极其严重,故请求对侯某良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因被告人侯某良的犯罪行为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并视被告人侯某良的实际履行能力予以确定。
检法“两长”同堂办案
5月28日上午,侯某良抢劫、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孔璋出庭支持公诉,台州市中级法院院长王中毅担任审判长。
这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台州市级检法“两长”第一次同庭履职。
在法庭上,侯某良面对检察机关对自己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请求法官对自己严惩。在人前掩藏了20多年的他,此时站在被告人席上,终于得以从噩梦中解脱。
虽然时隔22年,但当侯某良被带到审判现场时,被害人家属悲愤难忍,当场失声痛哭。“被害人年轻的生命被残忍剥夺,年幼的儿子从此失去母爱,丈夫遭受丧偶之痛,被害人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被害人父亲直至去世,也没能看到杀害女儿的凶手被绳之以法。不仅如此,被告人的行为对自身家庭也是极大的伤害……”孔璋在庭上深有感触地说。
“由于各种原因,正义可能会姗姗来迟。虽然本案的审判足足迟到了22年,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终究得到了实现。”孔璋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当被告人抢劫杀人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把自己引向不归路。所以本案也警醒世人,每一名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要发自内心地信仰法律。”
在庭审上,孔璋结合该案给旁听的群众上了一堂触动人心的法治教育课。旁听的群众一片唏嘘,侯某良更是深深地低下了头。
“谢谢检察机关为我们主持公道。”庭审结束后,被害人家属握着孔璋的手,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