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与捐官制度

    捐资入官,古亦有之。《红楼梦》中,贾琏、贾蓉、赖尚荣等捐官,官职虽有虚设之嫌,但捐官手续大体与清制相符,先捐监生,后才有资格再捐官衔,甚至实缺。


 

  《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说,贾琏身上现捐的是个同知。什么是捐同知?这要从同知说起。《辞源》解释说,宋时枢密院有知院事官,以同知院事官为副;有知閤门事官,以知閤门事为副。即,在宋代,同知院、知閤门事官均为副职。

  清代,府、州以及监运使设同知,府同知以同知为官称,州同知称州同,监同知称运同。一般情况下,同知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同知负责分掌地方盐、粮、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等事务,同知办事衙署称

  按照清代官制,正五品同知贾琏理应到办事衙署上班,但冷子兴说,贾琏于世路上好机变,言谈去的,所以如今只在乃叔政老爷家住着,帮着料理些家务。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贾琏不肯读书,他的正五品同知是捐官,清称捐纳,所以不一定履行实际职权。

  什么是捐官及捐官制度?捐官又称捐纳,是封建社会时期,国家为弥补财政困难,允许百姓或具备一定条件的人,用一定数目钱物换得一定出身资格、官衔、官职的制度。

  捐纳入官,是继满洲八旗及汉军八旗士家之弟荫袭入官、科举为官后,清代士人的又一条入仕之道。它和今天卖官鬻爵不同的是:这种买卖是公开的,有明确章程条例;收入归入国库,不会进入卖官官员的私囊。因此,捐纳也是朝廷的重要财政政策和财政收入。

捐粟得官

  捐资得官,古亦有之。闫子琦在《从清代捐官执照看清代捐纳制度》一文中认为,捐纳制度始于秦代,至两汉形成制度。但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王政四年,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疾,百姓纳粟一石,拜爵一级。可见,战国时期,已有捐资得官爵行为。

  据史书记载,秦王政四年(公元前243年),为缓解山东大旱灾情,秦国大丞相李斯倾国库却无以赈灾救民,便开创了后来历朝历代捐资纳粟之举,对捐钱之人授予一定官职。秦代爵重于官和官爵合一,被拜爵者,将拥有益田宅、给庶子、赐邑赐税、免除徭役、豢养家客、减刑抵罪、赎取奴隶等许多权益。它比后来的居官俸禄优厚的多得多。

  汉初承秦制。汉代军功爵拥有的特权和优待虽不及秦代,但仍具有实际价值。西晋,以司马氏为首较桓、灵二帝有过之而无不及。唐代玄宗、元朝文宗都或因战争之需或因赈灾救民等行买官晋爵之举。元末顺帝时,财政亏空与日俱增,官府卖官鬻爵,并依官职高低设定不同的价位。明代专设捐纳事例,卖官鬻爵。《明史·食货志》也有关于捐纳事例的记载。

  清代集古代卖官大成,捐纳风更盛,中央户部设有捐纳房专司其事。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副研究员曲广娣认为,清代捐纳之盛始于康熙年间。但清人叶梦珠在《阅世篇》中载,顺治初年,士子即可纳粟入监,但不能得官,后被革职的官员,纳粮捐纳允许复原职。

  据《清史稿》记载,康熙十三年,以用兵三藩,军需孔亟,暂开事例。即1674年,由于平定三藩军费吃紧,康熙皇帝遂开捐官先例,开例三载,知县捐至五百余人,收入银二百余万两。

  为防止捐官滥用职权,清初,政府颁发定例,捐纳官分发各部院学习三年,外省试用一年。期满,各堂官、督抚实行甄别奏留,乃得补官。康熙十八年(1679年),朝廷又下令,捐纳官员需经过三年的考核,称职者具题升转,不称职者题参。

纳银入监

  清初确立的捐官制度有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没有。雍正年间,朝廷为弥补不断扩大的财政支出再次扩大捐纳范围,凡文武生员、内外官吏及平民百姓, 只要纳米纳银,均可有职衔、加级和封典。其捐纳的财货,除一部分留本省外,余均送京,上缴于捐纳房,以供中央开支(《中国厘金史》)。

  《中国厘金史》载,雍正年间捐纳,每年收入多则一千四百八十余万两,少则也有一二百万两。一般来说,雍正年间的捐纳还不是每年均有,收入尚少。乾隆朝各年捐纳有一二百万两,嘉庆朝各年捐纳多为二三百万或四五百万两,已占到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按照规定,清雍正时期,道、府、同知不许捐纳,以下各品秩官方可捐纳。嘉庆年间,京官员外以上、外官道府以上不可捐,余下均可捐。贡、监生也可以用钱捐得。具体事项,临事定制,各年间规定不一。贾琏捐得同知,是否合理呢?曲广娣认为,这是作者的曲笔。

  这个说法有没有道理?不妨先看看第二十四回。这一回,贾芸送冰片麝香讨好王熙凤时说,他有个开香铺的朋友,身上捐着个通判,前儿选了云南不知那一处,连家眷一齐去任,于是香铺也不在这里开了,东西该给人的给人,该贱发的贱发了

  贾芸的这个谎言,至少说明两点:一是当时以资捐官较常见。第十回贾珍和尤氏说到医生张友士时说,今年是上京给他儿子来捐官;二是通判可捐纳。面对凤姐,贾芸撒谎需合情合理。否则,求人办事不成,还会背负侮辱凤姐的骂名,这显然不是贾芸的目的。因此,通判一职肯定可以捐纳。

  正六品通判可捐,正五品的同知就一定不可捐?也未必。第十三回贾珍给贾蓉捐个前程,就捐了五品龙禁尉。曲广娣认为,该官职虽系作者虚构,但其捐官手续大体与清制相符,且按清制,只有满洲、蒙古子弟才有资格捐纳御前侍卫衔,即正五品三等侍卫官阶。

  贾蓉捐官尽显清代捐官手续。其中,有个重要的细节是,贾蓉的履历上写着江南江宁府江宁县监生贾蓉,年二十岁。按照清制,捐官须先捐监,即纳银入监,买个监生资格,去参加应试。监生,是国子监中读书的学生,成了监生,方可再捐官,甚至实官。

捐纳候补

  清廷卖官鬻爵肇始,是因为平叛、赈灾开支巨大入不敷出,但却由此埋下腐败隐患。

  顺治六年(1649年),户部以师旅繁兴,岁入不给,议开监生、吏典、承差等援纳。顺康雍三朝一直将捐纳视为权宜之计,且仅限捐文职、武职小官员和虚职。如《清史稿》载,捐途文职小京官至郎中,未入流至道员;武职千把总至参将

  但乾隆年间,朝廷一改过去以暂行事例捐纳传统,开行常例捐纳,即常年卖官鬻爵,还以此作为朝廷常年性收入。出卖官位,不再局限于举人、贡生、监生、佐杂,知县等实职官位也可以捐纳。甚至现职官员加级、保举等考核都需要捐钱,革职降级官员可捐复。

  据历史记载,1674年,因平定三藩之乱,军费严重不足,财政吃紧,而仅卖虚衔少有人感兴趣,便开始捐卖起知县来,出钱4000两可捐一知县,开捐三年知县捐至500余人。随着候补捐监越来越多,捐纳候补出现,即出钱可以挤入候补官员名单。

  清初,以资捐纳,获得监生身份,就可以加塞进入官员候选者队伍,但随着捐纳人数增加,逐渐出现了许多人候补一个官职空缺的现象。于是,清廷又创设了捐花样先用”“遇缺先用”“先先用”“本班尽先”“新班即用等,即出资捐花样,可优先任用。

  创设捐花样后,清廷官员,可以捐遇,提前分配;若父母年老可以奉养亲老名义捐改,可就近分配;考核升迁,还可以捐升;犯错误被革职降级可以捐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