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发布
本报讯(记者向青平) 日前,农业农村部就乡村治理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北京市顺义区“村规民约推进协同治理”、天津市宝坻区“深化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红白喜事规范管理”等20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为各地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借鉴。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介绍,此次发布20个典型案例,按完善治理体制、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实现治理有效等方面划分为四个类型。这些案例既有市、县层面开展的创新,也有镇、村层面的探索实践,有效解决了乡村治理面临的一些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张天佐表示,培育和选树这批乡村治理的典型案例,目的是充分发挥其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鼓励各地深入研究乡村治理规律,探索乡村治理的路径和方法,进一步促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近年来,各地围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求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如何理解“三治结合”,“三治”之间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张天佐认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是一个整体。自治是基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法治是根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保障性作用;德治是前提,在社会治理中具有先导作用。尽管着力点和作用不同,但是“三治”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服务于强化乡村治理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