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党委作出向第三期全国“公安楷模”学习决定
本报讯(记者汤瑜) 日前,公安部党委作出向第三期全国“公安楷模”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公安楷模”活动,大力弘扬新时代“公安楷模”精神,积极投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扎实抓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作出新贡献。
决定指出,肖俊京、赵永前、李树干、张保国、马金涛同志和羊拉派出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彰显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忠实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的总要求,是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
决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关心关爱“公安楷模”和公安英模,不断加大先进典型培育力度,大力宣传秉持理想信念、保持崇高境界、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学习楷模先进事迹、感悟楷模崇高精神,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