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西宁中院党组“三个强化”着力三抓
本报讯(□余晖)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西宁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强化教育引导抓整改、强化监督检查抓实效,严肃工作纪律、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为深入开展好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西宁市中院党组在今年1月开展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基础上,再动员、再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印发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整治对象、时段、整治重点及相关要求。
强化教育引导,抓整改。2019年1月,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之前,认真对照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自查内容,摸排梳理党组织和个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将个人自查自纠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说明。院行政处就本院是否存在利用公款购买、赠送名贵特产问题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3月以来,院党组、各部门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节前警示教育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三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财务工作反复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引导重点整治对象明确收送名贵特产的纪法界限,深刻认识利用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实质和危害,进一步强化廉洁司法意识。
强化监督检查,抓实效。4月下旬至5月中旬,西宁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全面排查近5年来问题线索中涉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工作中,注重综合分析研判领导干部自查申报情况;依照对自查申报的领导干部按不低于10%的比例从严抽查核实的要求,院纪检监察组按17%比例对10名县级干部、9名科级干部自查申报情况运用集体谈话方式进行了抽查核实,逐一向本人确认个人自查申报情况,要求自觉接受监督,管好部门干警,不用公款购买、接受当事人赠送或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并对发现的身边相关问题及时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