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全面开展住宅物业项目负责人到社区报到工作
本报讯(记者汤瑜)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到社区报到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市在岗的住宅物业项目负责人须于6月底前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到,积极参与社区议事,接受社区监督,进一步加强社区与物业企业的沟通和联系。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住宅物业项目负责人完成到社区报到后,各个社区将依托各类议事平台,把物业企业纳入其中,针对社区中广大居民关心的公共事务展开多方协商,寻求解决途径,妥善回应居民诉求,促进物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区共治共建。
《通知》要求物业项目负责人定期向社区进行汇报,遇到物业项目接撤管等重大矛盾纠纷时随时向社区进行报告;如发生人员变更,更换后的物业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社区进行说明,补充报到。对拒不报到的项目后续将加大日常检查执法力度,加强物业企业和社区的联系,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奠定基础。
形成物业项目负责人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共商共治,接受社区监督指导,进一步改善物业服务,提高居民满意度。此次住宅物业项目负责人到社区报到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各个小区实际在岗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报到工作。
同时,市住建委目前正在加快研究制定物业项目履约考评办法,赋予街道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考评的职能,围绕物业服务的质量、服务承诺兑现、居民满意度等内容,定期对物业项目进行检查和考评,考评的结果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是否按时到社区报到、接受社区指导监督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已被列入考评指标,将作为街道社区考核物业企业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