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场车位未使用是否需要缴纳管理费?

答疑律师:程文华

 

巩先生咨询:前不久,我在新开盘的小区购买了160平方米的单元房,并同时购买了地下停车场的1个车位。但当我们办理入住手续时,负责物业管理的同志告知我们,除了缴纳物业费外,还要按照每月70元的标准缴纳车位管理费。我们向他解释,目前我们并没有买车,只是买个停车位备用,既然未使用为什么还要缴纳管理费?负责物业管理的同志说:只要买了房又买了车位,物业费与车位管理费必须同时缴纳。

提问:地下停车场车位未使用是否需要缴纳管理费?

答复:我们知道,现在的住宅小区多都实行物业管理,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2条指出: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对于物业服务费,无论是否居住,业主都应当自交房之日起缴纳。

而业主购买了车位之后,使用车位时仍然需要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于支付停车场车位的水费、电费、维护及卫生保洁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等费用。但是,停车管理费与物业服务费是有所不同的,业主购买车位之后,车位便属于业主的私有区域,是否需要缴纳管理费,取决于该车位是否停放车辆。

巩先生尚未购车,并无车辆停放,不存在管理维护等问题,所以无需缴纳。如果物业管理部门以捆绑等形式强行要求业主在未使用停车位的情况下缴纳管理费,业主可以向物价管理机关进行投诉,主张权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