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包头检察院 “1+N人才培养计划”再升级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 通讯员高顺华 姚玉良)“目前我们办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包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都来源于我们的刑事案件……”5月17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的课堂上,授课老师以访谈的方式讲解着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等若干问题,台下来自包头市检察机关的104名学员认真思考,奋笔疾书。
为解决现有人员转型期的本领恐慌问题,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会上提出的“下大力气提升能力补齐短板”的指示精神,2018年,内蒙古包头市检察院创新检察人才培养方式,以“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保障人才可持续发展。此次,包头市检察院又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1带N提速能补短板共成长”综合素能培训班,以实训的方式实现了“1+N”计划的再升级。
据了解,此次培训涉及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等课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有关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张军检察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本着“着眼实战、务实管用”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检察人员培训需求的基础上,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与检察业务学习相结合,传统业务学习与新型业务学习相结合,按照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有的放矢,科学合理设置培训内容,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学内容涵盖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张军检察长在国家检察官学院2019学年大检察官讲堂第一讲、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若干问题探析等一系列高层和前言性的内容,并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最大程度地丰富和满足学员需求,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学有所悟。培训期间,安排专题讲授4次,多讲式教学3次,案例教学1次。
在第二批“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实践中,包头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引进“外脑”补齐短板,聘请内蒙古科技大学教授张万军、包头师范学院副教授陶娟、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高芳、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宾、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志杰、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斌为导师,通过提升导师专业的广度层次,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开放式、互动式、传帮带,为导师、学员共成长铺路搭桥,进一步开阔检察人员视野,提升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能,切实提升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推动包头检察工作实现“提档升级、全国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