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法治观的基本特性

2018824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概括总结了十个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又一次重要的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标志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法治观的日臻成熟。这一产生于特殊历史时期的新型法治观,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遵循。

 

遵循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突出强调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两个坚持,分别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法治观的两大基本特性:党性和人民性。

党性和人民性分别对应着历史唯物主义的两个基本原理:一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二是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前者的关键因素是代表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领导阶级或者说先锋队问题,即阶级性或党性问题;后者的关键因素是基础性和决定性力量的问题,即本源性和主体性问题。

政党政治处于现代政治和国家政权的核心圈层。政党能否掌握国家政权,尤其是领导权,决定着该政党的前途和命运。国家政权和领导权的丧失,往往取决于该执政党是否具备了必要的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执政能力。与此同时,党本身不仅要具备先进性,还要充分体现人民性。党必须紧紧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始终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保障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难题和矛盾纠纷。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党长期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领导核心地位。这就是为什么党在新时代始终强调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原因所在。

 

遵循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要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两个坚持,分别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法治观的两个基本特性:辩证性和系统性。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是对立统一。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相互制约、相互转化,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同时,唯物辩证法也是事物内部各要素和事物之间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系统性。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法治观自觉将辩证性和系统性这两个唯物辩证法的特性纳入自己的理论体系当中。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之间无不体现一种辩证关系。要在对立统一中理解法治、运用法治治国理政,要注重发挥政治和法治相互协调、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得益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补充的一面,反对将其片面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割裂、互不合作的一面。既要防止走向法治万能论,也要防止走向法治虚无论。活学活用唯物辩证法,这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法治观区别于其他任何类型法治观的一个显著特点。

 

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符合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法治观的又一基本特性:独特性。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各国必须立足于自身的基本国情,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出发,从实际出发,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在充分吸收人类社会一切文明成果的同时,坚持走自己的路,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的一条成功经验。

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法治观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治大国如烹小鲜,必须立足于自身生产力发展状况、社会发展阶段、历史文化传统和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审慎进行民族国家法治实践探索,注重弘扬法治实践当中的民族国家主体性或者说独特性。走适合自己的路,这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法治观区别于其他任何类型法治观的一个重要标志。

 

五个坚持体现的法治观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五个坚持,分别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法治观的一些基本特性:合宪性、体系性、形式合法性、专门性和限权性。

就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法治观的一些基本特性而言,合宪性意味着对人民主权和公民权利作为宪法最高价值的尊重;体系性意味着对法治秩序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追求;形式合法性意味着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依法治国关键环节的科学配置;专门性意味着对法律从业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认同;限权性意味着对掌握党和国家执政权力、法定权力的领导干部的规范与限制。

因此,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法治观所坚持的合宪性、体系性、形式合法性、专门性和限权性,既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价值观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的。

(作者系青岛市社会科学院政治法律研究所研究员)